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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批大律師公會雙重標準 行事偏頗

2018-06-18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入獄6年。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入獄6年。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鄭治祖)旺角暴亂的主要搞事分子、「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判入獄6年,主審案件的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隨即被「港獨」分子出言侮辱,甚至藉其亡夫作人身攻擊。不過,有別於早前主動發聲明指責建制派支持者,是次大律師公會就默不作聲,沒有任何譴責。有法律界人士批評,大律師公會在同類事件的做法持雙重標準,影響公會的專業和中立形象。

梁天琦被判入獄,法官彭寶琴隨即成為「港獨」分子的攻擊對象。他們引用《蘋果日報》早前起底彭寶琴的資料,稱她「原來是警嫂」,暗示她偏幫警察,又以其丈夫逝世,嘲諷她「報應會提前來」、「剋夫」,甚至詛咒她「死全家」云云。

■「勇武前綫」狙擊彭官,發圖在其喪夫痛上灑鹽。 fb截圖

■「勇武前綫」狙擊彭官,發圖在其喪夫痛上灑鹽。 fb截圖

大律師公會曾於「七警案」判決出爐後,發聲明指責建制派支持者對有關裁判官作出人身攻擊及辱罵、甚至要求有關當局跟進這些行為;而今次大律師公會卻沒有為彭寶琴發聲。

對於大律師公會的偏頗行為,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根據大律師公會宗旨第2b條說明,公會有責任去改善司法行政,而司法能夠有效執行,完全依賴法官能否有一個不受攻擊、壓力、恐嚇的環境去審議案件。這次旺暴案,法官事後受到網上欺凌及咒罵,大律師公會卻視若無睹,不願站出來維持正義,就是違背了公會的宗旨,亦是雙重標準的體現。他認為,若有人藐視法院、攻擊法官,不論持什麼理由、什麼政治背景,公會都應作出譴責。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認為,有關攻擊和詛咒,明顯是梁天琦的支持者輸打贏要,挑戰法治,有藐視法庭之嫌。他批評大律師公會早前在「七警案」中對侮辱法官者作出嚴厲譴責、要求當局跟進,是次卻默不作聲,公會是否偏頗及有明顯政治立場,相信市民心中有數。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也認為,大律師公會兩次截然不同的處理手法,明顯有偏頗「港獨」分子或反對派之嫌,是自損其傳統的中立原則及專業形象,做法令廣大市民失望。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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