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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環之歌》被指侵權 岳雲鵬方面:和此事無關

2018-06-20
資料圖(中新網)

資料圖(中新網)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20日下午,針對《新五環之歌》侵權遭索賠50萬一事,岳雲鵬經紀人王先生表示此事和岳雲鵬沒有關係,之前在相聲舞台上把《牡丹之歌》改編為《五環之歌》,曾得到了原唱蔣大為的許可。這次的《新五環之歌》是由美團旗下的第三方公司改編,雙方曾在合同裡明確表示岳雲鵬本人沒有版權,也不負相應責任,目前就此事也在積極與美團方面聯繫。

據悉,因認為「美團」的廣告曲《新五環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今日將該廣告曲的改編者岳雲鵬、廣告製作者北京贊意互動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和「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餘元。日前,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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