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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廣播罪成 曾健成等兩被告各罰5000元

2018-06-26
曾健成非法廣播罪成判罰款5000元(大公報資料圖)

曾健成非法廣播罪成判罰款5000元(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及海昇科技有限公司被控2016年於柴灣「民間電台」總部進行非法廣播,案件今(26日)早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判刑時指兩被告已非首次違犯此條例,因此會加大罰款,兩人最後各被罰款5000元。

裁判官鄭念慈裁決時表示,控方所傳召的證人證供都是可信可靠的,加上經過專家證人測試後,亦證實廣播訊號是由康民工業中心2314室,亦即「民間電台」總部發出,同時辯方亦未能提供證據表明兩被告持有相關牌照,因此最後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表示曾健成已多次觸犯電訊條例,過往的刑罰顯示未具阻嚇作用,最後曾及海昇科技有限公司各被判罰款$5000,並需於28日內支付。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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