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6月30日發佈《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適用於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由2017年版95條措施減至45條措施,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在更多領域試點取消或放寬外資准入限制。
農業領域,將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外資股比由不超過49%放寬至不超過66%。
採礦領域,取消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與核燃料生產的規定。
文化領域,取消演出經紀機構的外資股比限制,將文藝表演團體由禁止投資放寬至中方控股。
增值電信領域,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原有28.8平方公里區域試點的開放措施推廣到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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