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得民)警方7月17日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建議保安局局長禁止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警方人員7月17日清晨帶同有關文件赴「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位於沙田水泉澳邨家中時,發現他並不在家。直至上午9時許,陳浩天返家後警方才要求他簽收。據了解,陳浩天之前一天晚上與一名「本土派」區議員見面長談,更在對方家中留宿。陳浩天事後離家外出時,疑神疑鬼,沿途不斷兜路及換乘車輛,甚至故意朝反方向行走,似乎想甩掉跟隨者。
消夜長談 警清晨摸門釘
消息透露,為免外界留意,陳浩天經常是晚上約人見面。前日(16日)晚上,他到沙田河畔花園約人見面,之後兩男一女去消夜,差不多到半夜,3人在消夜後並沒有離開,而是一起再回到河畔花園某單位繼續夜談,最後更在對方家中留宿。
據了解,與陳浩天消夜的是沙田一名「本土派」區議員,陳浩天與他相識甚久,過去兩人曾多次見面。據了解,警方昨日清晨便到達水泉澳邨某單位,準備把建議保安局局長禁止「民族黨」運作的文件交給陳浩天簽收,但並沒有發現陳浩天的蹤影。直至上午9時許,身穿紫紅色T恤、一臉疲憊的陳浩天才回到家。
數名警方人員在一名總督察及一名高級督察的帶領下,將相關文件交給陳浩天簽收,而警方人員待陳簽收後隨即離開。
過了約10分鐘,陳浩天再次匆匆出門。香港文匯報記者在現場所見,陳浩天離家時連穿了一晚的衣服也來不及更換,顯然有關事件令他感到非常緊張。
兜路換車 圖甩掉跟隨者
陳浩天先急步往水泉澳邨的小巴站,再登上一輛去沙田圍馬鐵站的小巴,當他在沙田圍站下車後,先是緊張地四周觀察,之後再乘坐馬鐵往馬鞍山方向的列車。
不過,當列車抵達石門站時,站在車門的陳浩天卻突然拔足狂奔至往反方向的月台,乘搭往大圍方向的列車,很顯然,疑神疑鬼的他以為可以用這一招甩掉跟蹤者。可能是心情緊張或者氣力不濟,當他衝上列車後,仍禁不住拍胸喘氣。
當列車抵達大圍站,陳浩天再乘東鐵,抵達九龍塘站後再轉港鐵,經過幾番轉折,當列車抵達港島後,記者便失去陳浩天蹤影。據了解,陳浩天現時在銅鑼灣做散工為生。
屯門總部近期常開P
另一方面,警方為確保能把有關文件送到陳浩天手上,昨日清晨亦派人到位於屯門建榮工業大廈某單位的「香港民族黨」總部守候,但該單位內並沒有人。
據悉,「民族黨」在2016年初創立時已租用上址作為辦公室,初期經常有人在該單位聚集開會,據同層一些商戶透露,該單位鮮有人出入,至近期亦只有一些年輕人在夜晚時段出入,「我哋收工,佢哋先開始出現,入面好嘈,應該係開Party」,但未曾見過陳浩天。
反對派砌詞包庇「獨」黨
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直包庇「港獨」分子的反對派政黨,聲言對此感到「震驚」,聲言鼓吹「港獨」是「言論自由」、成立推動分裂國家行動的組織是「結社自由」,通過「政治打壓」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云云。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批評,言論自由也有底線,其他反對派中人聲言「民族黨」鼓吹違法行為屬「言論自由」,是在漠視法治,更反映他們千方百計地混淆視聽,妄圖為「港獨」分子開脫罪咎,繼續「獨」害社會。■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昨在保安局局長的記者會後會見傳媒。「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聲稱,他對保安局局長建議禁止「民族黨」運作感到「震驚」,稱在現時社會及政治氣氛較和諧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將原用作針對黑社會的《社團條例》,轉為針對「政治組織」,是在「刻意製造事端」、「不折不扣的政治打壓」云云。
「民族黨」活動只「小貓幾隻」參與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先戴定頭盔,宣稱該黨反對「港獨」,但聲稱特區政府此舉是在「破壞」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助長本身並非主流的「港獨」,做法「要不得」。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更稱,「民族黨」過去發起的活動,都只得「小貓幾隻」參與,很難相信他們可以危害國家安全。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聲言,政府此舉猶如「殺雞用牛刀」,因《社團條例》原意是取締黑社會,現在卻用作取締「政治組織」,是「十分諷刺」的。
「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則稱政府是用「大炮射蚊」,將香港變成「警察社會」,及將「港獨」滅於萌芽。
「自決派」議員朱凱廸則危言聳聽地宣稱,政府現在「消滅民族黨」,是「項莊舞劍,志(意)在沛公」,他日也會「剿滅不接受中共管治」和「要求結束一黨專政者」。
鼓吹「自決」的「香港眾志」,其常委羅冠聰聲言,政府是「嚴重侵害港人的言論和結社自由」、「漠視人權」、「打壓公民社會」,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云云。
公然播「獨」仍「死雞撐飯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言論自由也有底線,「民族黨」公然在校園內外通過舉行各種活動去播「獨」,更與「台獨」、「藏獨」、「疆獨」等「結盟」,反對派竟仍「死雞撐飯蓋」,將之說成「言論自由」,令人感覺到有人無私顯見私,口說不支持「港獨」,實質根本是「港獨」分子。他希望反對派誠實直認,不要再遮遮掩掩,誤導市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對部分人竟稱政府的建議是「製造寒蟬效應」感到遺憾。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取締影響國家安全的「港獨」組織,是有法律依據的,有人罔顧事實而批評,只反映了他們的法治觀念非常薄弱。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反對派肆意扭曲「自由」的意思,將違法行為稱為「自由」,以作為開脫罪名的擋箭牌,這種做法十分危險,既易令市民誤墮法網,更令中央對香港的所謂「自由」產生戒心,萬一將之收緊,受苦的將會是普羅市民。
妄圖轉移視線 市民不會上當
「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不同意有人聲稱政府行動「損害言論自由」,因為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十九條第三款,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限制的。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
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指,「港獨」是違法行為,陳浩天等「港獨」分子更經常與其他分裂國家的「獨」勢力合作,政府予以取締是正常、合理的。反對派竟將「獨」行稱為「言論自由」,很明顯是試圖轉移視線,相信市民都不會上當。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