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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列「民族黨」罪證逾600頁

2018-07-19
2016年12月,「香港民族黨」頭目陳浩天(前排右三)與周浩輝(前排右二)到台灣與「台獨」、「藏獨」、「疆獨」組織分子舉行會議。 資料圖片

2016年12月,「香港民族黨」頭目陳浩天(前排右三)與周浩輝(前排右二)到台灣與「台獨」、「藏獨」、「疆獨」組織分子舉行會議。 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正考慮禁止從事「港獨」活動的「香港民族黨」運作。根據7月18日晚公開的警務處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警方指出,「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公開支持「港獨」,不單是政治表述,更有清晰策略及藍圖,通過實際行動達成「港獨」的目標,包括試圖註冊公司、參與立法會選舉、在校園滲透「港獨」信息、收集捐款及尋求海外分離分子支持等,是令人相信「民族黨」運作對國家安全構成真正威脅的有力證據。警方強調,特區政府不應該等到政治行動發展成暴力才插手,應該採取預防措施,有迫切性禁止「民族黨」運作。

「香港民族黨」昨晚在facebook公開警方交予陳浩天的文件,包括由警務處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助理處長林曉彤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交的建議,長達86頁,以及600多頁列出「民族黨」成立至今言行的附件。

指陳浩天有策略藍圖行動

警方在文件中指出,「民族黨」前年3月成立,有約30名至50名成員,陳浩天在創黨記者會上以「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作口號,又表明不認同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其後更接受媒體訪問、出席論壇、擺街站和在社交媒體發放「港獨」信息,其意圖明顯違反基本法,是推動香港「脫離中國」並建成「獨立國家」,而陳浩天自己也多次對外承認。

警方認為,陳浩天公開支持「港獨」,不只是政治表述,是有清晰策略及藍圖,透過具體行動達成「港獨」的目標,並列舉其9項推動「港獨」的具體行動,包括提出滲透政府各部門、滲透警隊;與「疆獨」、「藏獨」、「台獨」和「蒙獨」等分離組織建立聯繫;舉辦「中學政治啟蒙計劃」、在各校組織中學生;向本地大學及院校提供「港獨」標語。

同時,「民族黨」還出版鼓吹「港獨」的刊物「眾議」;透過傳媒訪問、電台、互聯網作政治宣傳;擺設街站及舉行公眾集會;陳浩天曾經意圖參選立法會選舉;籌款及招收成員,更表明目標是「兩年內令香港人全面敵視中國殖民者」、「5年內發展出可觀的勢力」。

未真放棄「唯有流血論」

對於「民族黨」聲言不會以武力進行抗爭,警方指出從「民族黨」的facebook、網站以及陳浩天的公開發言,均未有清晰見到「民族黨」有放棄暴力抗爭,相反,在2016年接受無綫電視「新聞透視」節目訪問時稱「武裝力量,如果有咁嘅機會,即是如果有咁嘅能力的話」;同年在商台節目上稱,「如果(三罷)都唔得嘅,流血先得嘅,咁唯有流血。」

同時,「民族黨」一直聲援旺角暴亂入獄者,包括2018年6月陳浩天參與旺角「義士陷黑獄 星火送暖光」行動,聲援「旺角暴動」的入獄者,警方相信「民族黨」宣稱放棄使用暴力,並非其真正意圖。

警方並提到,「民族黨」主動尋求海外分離分子支持「港獨」,包括「台獨」、「藏獨」組織,與「一國兩制」相違背,也會破壞憲政秩序和國家領土完整。

警方強調,「民族黨」推動「港獨」的政治宣傳與實際行動,是令人相信其運作對國家安全構成真正威脅的有力證據,特區政府不應該等政治運動發展成暴力才插手,應該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民族黨」向公眾推動違法的目標。

警方表示,禁止「民族黨」運作是必須而且有迫切性,做法亦合理地平衡了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要求保安局局長行使權力,禁止「民族黨」的運作。

陳浩天聲言「港獨」立場始終不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保安局局長正考慮行使《社團條例》第八條,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民族黨」有21天去作出申述。「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不肯透露該黨的人數和運作,但聲言無論結果如何,他對「香港獨立」的立場始終不變。

陳浩天在電台上表示,警方曾向他提交文件,當中大部分內容是他過往的「港獨」言行資料,列舉其「港獨」言行如何影響國家安全,包括創黨記招上的言論、大學論壇的演講內容、出席電台節目時的言論,及到台灣出席的活動等。他又指,當中涉及其個人「港獨」言論部分,警方會將他的發言一字一句輯錄,並作特別標示。

至於「香港民族黨」的架構和人數,陳浩天不願透露。他聲稱,未來會等待法律意見,再在21天限期內回覆保安局。被問及若被禁止運作,會否提出司法覆核,他說留待日後決定,但強調無論結果如何,他對「香港獨立」的立場始終不變。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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