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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涉國情院受賄等兩案宣判 分別獲刑6年和2年

2018-07-20
朴槿惠(資料圖)

朴槿惠(資料圖)

【文匯網訊】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20日下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朴槿惠涉國家情報院受賄案和違反選舉法案宣判,朴槿惠分別獲刑6年和2年。

據此前報道,檢方分別就這兩起案件要求判處朴槿惠12年和3年有期徒刑。根據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在擔任總統期間的2013年到2016年,從國家情報院收受了36億韓元特活費。檢察機關主張說,該資金是匿名手機話費和運營費、注射費用等。

今年1月4日,韓國檢方公布調查結果,宣布以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36.5億韓元賄賂為由,對其追加起訴。檢方稱,朴槿惠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規定的受賄、致國庫損失、貪污公款等。

4月24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前總統朴槿惠國家情報院受賄案。

為調查情報機構特別經費的案件真相,檢方曾多次分別進行傳喚和上門調查,但朴槿惠拒絕提供一切口供。

據悉,4月6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已經因「親信干政」案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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