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廣網報道,2015年10月6日,唐山市民趙勇的父親被當地人黃淑芬開車撞成重傷。2017年6月,法院判決肇事者黃淑芬賠償86萬元,其一直稱「給你籌錢」,卻未履行判決,甚至叫囂「我是人品有問題,你在這兒說還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還貸款」。趙勇將對話的音頻文件在微博公開後,黃淑芬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耍賴」。2018年6月27日上午,黃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黃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昨日(11日),據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唐山「教科書式老賴」黃淑芬已於8月9日刑滿釋放。車禍中的受害者之子趙勇表示,黃淑芬出獄後並未與其聯繫。趙勇提起的「確認黃淑芬在女兒劉明月名下房產中所佔份額」的民事訴訟延期開庭。
受害人兒子:老賴黃淑芬出獄後並未主動聯繫
趙勇表示,黃淑芬出獄後並沒有主動聯繫他,他仍在等待法院的消息。兩年多的時間,這場交通事故徹底改變了趙勇一家人的命運。為了延續父親生命,趙勇曾發起過「賣畫救父」的網絡籌款,但後續的治療費用成為困擾趙勇一家的難題。2016年下半年,趙勇頂著親戚的反對,將一家人居住多年的房子賣掉換成「救命錢」。另一邊,肇事司機黃淑芬卻躲了兩年。即使在判決生效後,趙勇一家仍未等到黃淑芬的全部賠償,目前僅獲得9萬多元。現在,趙勇只是做一些兼職,還沒有固定的工作,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維權。
為了討回應得的賠償,趙勇的律師和法院執行局對黃淑芬女兒劉明月名下一套房產進行了調查。
代理律師岳屾山:「現在只剩下一套房是登記在她女兒的名下,所掌握的證據來看的話,黃淑芬都有出資。可以說她女兒的那套房子是黃淑芬提供資金來購買的,包括還貸的時候也是黃淑芬提供了資金償還貸款。所以我們認為,那套房的話,應該是有黃淑芬的份額的。」
被老賴黃淑芬向法院申請延期
上個月,趙勇向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黃淑芬在女兒劉明月名下房產中所佔份額,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趙勇告訴記者,原本該案定於8月13日開庭,然而前幾天他收到消息,開庭日期推遲。
對於延期原因,趙勇表示是黃淑芬方面申請的,他認為黃淑芬想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房子錢的來源不是她。
趙勇:即使執行不力也希望法律確認,因為這是正義的象徵
趙勇表示,實際上,對這套房產,即使法院最終確定了黃淑芬在其中所佔的份額,執行中仍然會有困難:「最後勝訴的話,這個結果其實對執行意義沒有那麼大。本身這個案子打起來到結果也不會說讓她能拿出多少錢來賠。因為拍賣只能拍賣法院判決的份額,哪怕法院最後判決黃淑芬佔了90%。那這90%拿出去賣沒人願意買的。就是我想買一個房拍賣的房,但是它的份額只有90%,另外10%是別人的。我拿過來想賣的話還要找另外一個人簽字。」
即使是今後執行不利,趙勇還是希望能夠在法律上確認,因為這是正義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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