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由9月1日起,合資格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領内地居住證。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形容此項措施具有突破性。她代表香港市民就中央對港人的關懷表示感謝。
林鄭解釋,國務院頒發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回應了香港居民與團體的訴求。依此辦法,港人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勞動就業、上學、就醫等方面,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此項措施滿足很多以往港人對於在內地生活提出的訴求,例如在內地長期工作的香港市民,可以憑居住證帶子女往內地接受當地義務教育,入讀公立學校;亦可以申請內地銀行、保險業務,在當地申請駕駛執照,以及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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