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該會午餐會發表演講,人民日報海外版 8月16日發表評論文章《難道為「港獨」搭台沒錯嗎?!》,指出,「港獨」違法,為違法者造勢,不僅屬助紂為虐,也有「幫凶」違法之嫌。
在特區政府正依法採取措施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背景下,在外交部駐港公署已表示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為「港獨」分子散布謬論提供講台的背景下,在社會對「香港民族黨」及其召集人陳浩天的不法行徑普遍予以譴責的背景下,香港外國記者會還是一意孤行地把陳浩天請了過來,讓他又一次完成了自己的拙劣表演。因為此事,香港社會民意沸騰,人們把憤怒宣之於口,已成排山倒海之勢。
「港獨」分子陳浩天「播獨」的固執,近乎夢囈和癲狂狀態,其主張不堪一擊,演說內容亦不值一提。但香港外國記者會的固執,卻讓人着實費解。很明顯,「港獨」違法,為違法者造勢,不僅屬助紂為虐,也有「幫凶」違法之嫌。在政府已明確立場、各方已多番勸誡甚或警示的情況下,這個深耕香港近70年、熟悉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的機構,為何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固執地導演出這麼一出「醜劇」?
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託詞無非是老調重彈,以「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尋求此次安排的自洽性。「好言自口,莠言自口」,似乎有了這兩句口號加持,它就可以無所畏忌,我行即我是了。但在整件事情中,還是有兩個細節讓人看得出它的心虛。其第一副主席說,「邀請嘉賓演講,不代表支持或反對嘉賓的觀點」。給一個已走上窮途末路且將要墜落懸崖的人搭台,難道是想再推他一把,早點讓他解脫了嗎?再者,陳浩天演講時,場外示威反對者雲集,其又說這是「言論自由」的「很好的示範」。拿中國和香港特區法律的底線「編劇」,人們自發踴躍站出來抗議,難道是為了證明此次安排的正確與英明嗎?
知法犯法、其罪難赦,這是「香港民族黨」和陳浩天必然的宿命。知法戲法、其心兇險,這是香港外國記者會在此事上的態度和表現。《紅樓夢》有一章回說,「四處各坐,卻八目勾留,或設言托意,或詠桑寓柳,遙以心照,卻外面自為避人眼目」。觀陳浩天、香港外國記者會之表演、之表現,怕也是這番情景:一個心懷鬼胎、有意勾連,幻想將所謂主張「兜售於並衝出國際」,一個假託「自由」、搬弄是非,試圖將發展上正順風順水的香港搞亂攪渾。於此,外交部駐港公署長達1400字的聲明已說清楚,香港外國記者會的大言炎炎騙不了人。
一個匯聚在港外國記者的協會,人們此前尚有敬意。縱是在它此前作出邀請「港獨」分子演講時,人們還以善意提醒它此舉不妥。但它不懂得自珍自重亦不領情,還以各種「自由」來威嚇人們;意在表示所謂的「自由」不受法律約束,它這個角色跟魯迅先生在《狗·貓·鼠》一文里提到的「貓」一樣「不好惹」。它也以為當人們抗議它的安排,它反過來說斥責人們「仇貓」的時候,人們又會乖乖敬畏它。
但它這次想錯了。在大是大非面前,在不能觸碰的國家安全與主權完整的紅線面前,包括700多萬香港同胞在內的近14億中國人民神經是敏感的,立場是不可能退讓的。雖然人們不至於像魯迅先生一樣,「凡遇貓們搗亂,至於有人討厭時」,「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曰:『噓!滾』」,但人們會記住他們這樣的表現,不再尊敬和歡迎它。除非它「反躬自省,糾正錯誤,以實際行動遵守中國和特區法律」。因為中國人民有胸懷,始終相信「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或許,事情發展至此,有一個原因是香港外國記者會覺得相關指引還不夠。果然的話,這也恰是我們正在思考的問題。香港回歸祖國21年了,基本法頒佈也28年了,法律確定的香港特區應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任務已到了加快進程的時候。
當有了這個法律,有了「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的具體條款,有了更清晰和更具約束力的規定,我們相信香港外國記者會在以後邀請嘉賓時,會多一些思量和慎重。到那時,即便它還是那麼固執,還想邀請這些「港獨」分子演講,它的講台也只能假借搭設在香港的「鐵窗之內」了。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