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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殺金正男案  兩女被告表證成立

2018-08-16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6日裁定,兩名女被告謀殺罪表證成立。圖為中毒昏迷的金正男(文匯報資料圖片)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6日裁定,兩名女被告謀殺罪表證成立。圖為中毒昏迷的金正男(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去年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被毒殺。馬來西亞高等法院今日(16日)裁定,兩名女被告,即印尼籍的艾莎及越南籍的段氏香,謀殺罪表證成立,兩人即時被帶進犯人欄。由於還有抗辯程序,預料審訊將持續數月。

法官表示,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及評估所有證供後,認為控方成功舉證,指2名被告聯同4名朝鮮籍疑犯,是通過一個精心的策劃來毒殺金正男,雖然不排除事件涉及政治暗殺,但目前未有確實證據。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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