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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71個窗口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2018-08-3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丁樹勇 昆明報道)記者從雲南省公安廳新聞辦公室獲悉,根據9月1日起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雲南將同期全面啟動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並確定了71個戶政窗口作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受理點。

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申請領取居住證。公安機關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港澳台居民持居住證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以及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同時可以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等九項便利。

雲南省公安機關經前期籌備,確定了71個戶政窗口作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受理點,其中,昆明市8個、昭通市1個、曲靖市1個、玉溪市3個、保山市5個、楚雄州3個、紅河州4個、文山州3個、普洱市13個、西雙版納州3個、大理州16個、德宏州5個、麗江市2個、怒江州1個、迪慶州2個、臨滄市1個。9月1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省內居住地受理點申請辦理居住證。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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