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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反殺案」:對正當防衛的適用走上正確軌道

2018-09-02

【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發生在昆山市震川路的砍人事件備受輿論關注。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於1號下午通報了案件的調查處理情況——于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于海明案件。一紙通報,一錘定音,引發輿論強烈反響。

刑法專家:通報事實扎實清楚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通報事實扎實清楚,「第一,確認劉海龍是強行並線造成事故,這是有責任的。第二,醉駕。第三,先赤手空拳毆打,後來拿刀擊打,帶有很大的威脅色彩。」他認為,本案要看被拿刀攻擊的一方是怎麼看待這個事情的,「那個時候他認為這是行兇。」

有觀點認為,依據警方通報,于海明繼續追砍的兩刀均未砍中,是認定為正當防衛的重要前提。阮齊林則認為,致命傷是什麼時候形成的不重要,「因為這種情況之下就是考慮到他的衝動、驚恐、害怕,在進一步反撲情況不明的情況下,他追砍的行為很難說是過分的。通報也提到這是一個很緊密的過程,也是一個激烈的搏鬥,所以不能苛求防衛人能夠做出非常冷靜的判斷,防衛人做到這個程度上應該說還是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內。」

1號下午,江蘇省檢察院也針對該案進行解讀:1、劉海龍挑起事端、過錯在先;2、于海明正面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現實危險;3、于海明搶刀反擊的行為屬於情急下的正常反應,符合特殊防衛要求;4、從正當防衛的制度價值看,應當優先保護防衛者。「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正當防衛的實質在於「以正對不正」,是正義行為對不法侵害的反擊。

專家:對今後正當防衛的法律適用起積極推動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還表示:「法律本身並沒有寫明什麼情況之下是正當防衛、什麼情況下不是,它都是一個原則性標準,具體都要司法人員掌握。過去,防衛人致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這種情況,尤其還有一個反追反砍的行為,很難在公安這個階段就直接認為它是正當防衛行為,可能會考慮一個平衡,後來還有追砍的行為,是不是有點過當?但從于歡案到這個案子,確實看出中國對正當防衛的適用上是一步一個腳印走上正確的、或者說敢於適用的軌道上來了。」

江蘇省檢察院還表示,人身安全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對來自不法行為的嚴重緊急危害,法律應當引導鼓勵公民勇於自我救濟,堅持同不法侵害作鬥爭。司法應當負起倡導風尚、弘揚正氣的責任,檢察機關也將會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正當防衛權利,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從警方和檢方的通報中,我們可以看出——明確的結論,符合民眾最樸素的正義觀;詳盡的解答,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在認真對待民意的同時,堅守法治精神,就能獲得的人民的認同。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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