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8月24日印發《國家監察委員會特約監察員工作辦法》,決定建立特約監察員制度,並對特約監察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規範。該《工作辦法》自8月24日起施行。
據介紹,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按照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和監察法有關規定,緊緊圍繞新形勢下國家監察機關和監察工作職責定位,在認真總結多年來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有效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工作辦法》。《工作辦法》規定了國家監委特約監察員的聘請範圍、任職條件、聘請程序及任期、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和履職保障等內容。
《工作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是國家監察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優選聘請,以兼職形式履行監督、咨詢等相關職責的公信人士。特約監察員主要從全國人大代表中優選聘請,也可以從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媒體和文藝工作者,以及一線代表和基層群眾中優選聘請。特約監察員在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產生後換屆,每屆任期與本屆領導班子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一般不得超過兩屆。
根據《工作辦法》,特約監察員履行的職責包括: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提出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對制定紀檢監察法律法規、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監察建議等提供咨詢意見;參加國家監察委員會組織的調查研究、監督檢查、專項工作;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成效;辦理國家監察委員會委託的其他事項。
《工作辦法》明確,特約監察員工作應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著重發揮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作用,著力發揮參謀咨詢、橋樑紐帶、輿論引導作用;特約監察員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在各自領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響力,熱心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