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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被揭會員非限新聞界 曾涉¡uMe too¡v未報警

2018-09-05

¡i¤å¶×ºô°T¡j¡]大公報記者郝壽¡^雖然披着¡u記者會¡v的外衣¡A但從FCC的會員管理制度可見¡A其內部成員並非全由新聞工作者組成¡A其實另有三類非新聞工作者的人士¡A亦可申請成為FCC會員¡A包括¡GAssociate¡]含專業人士¡B作家¡B商業人士等¡^和Diplomatic¡]外交人員¡^等¡C在此基礎上¡A¡u佔中十死士¡v之一¡B本職是基金經理的錢志健等政治背景複雜的人士¡A便得以成為FCC成員¡A甚至在其內部會議中參與決策¡C

長期租用政府物業作會址的FCC邀請陳浩天作客鼓吹¡u港獨¡v後¡A有意見關注¡A若政府物業的租客違反國家憲法¡B基本法和香港法例¡A破壞¡u一國兩制¡v和國家安全¡A有關租約應否繼續¡C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政府產業署都曾表明¡A特區政府物業的租客須遵守適用於香港的法律¡C但FCC則一直聲稱¡A租用特區政府物業作會址¡A並未受到優待¡C

保持新聞團體性質才可續租

不過¡AFCC內部會議紀要文件顯示¡AFCC管理層清楚知道¡A他們必須保持新聞團體的性質¡A方可享有租用政府物業的¡u特權¡v¡C2016年4月16日¡AFCC管理委員會曾討論¡A政府每七年與FCC續簽租約¡A前提是視FCC為新聞團體¡A若要會員中的新聞工作者與非新聞工作者繳付同等會費¡AFCC的團體性質根基將遭到侵蝕¡A對FCC優先租用政府物業作會址的權利不利¡C

一直公開支持FCC邀請陳浩天的前FCC管理委員會成員Francis Moriarty¡A早前接受網媒訪問時亦承認¡A租約列明FCC可做¡u外國記者會性質的會所可做的事¡v¡C

基於公眾關注¡A¡m大公報¡n記者早於8月16日向政府產業署查詢政府與FCC之間的租約內容¡A以進一步了解當中對租客行為的具體規定與限制¡C管轄產業署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翌日回覆稱¡A已就披露租約內容向FCC徵求同意¡AFCC則至截稿時仍未回覆本報¡C

會員曾喝醉暈倒

FCC內部會議紀要文件亦顯示¡AFCC會址內不時發生會員以冒犯性用語侮辱他人的事件¡A需管理委員會介入及要求涉事人書面解釋¡C2016年5月21日的管理委員會上¡A更討論了兩宗發生在FCC會址內的事件¡G一是有會員因喝醉而暈倒¡F另一是一名本身是會員的客人騷擾兩名女性¡C根據文件¡A對於這宗發生在FCC內的¡uMe too¡v事件¡AFCC僅要求涉事者寫報告解釋¡A而未有報警處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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