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擬規定司機在交通意外導致貓狗受傷時必須停車,早前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將於9月30日結束。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5日表示,為加強保障貓狗健康及福利,建議將《道路交通條例》中「動物」的定義擴大至狗及貓。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現時《條例》規定,車輛發生意外導致動物受傷時,司機必須停車和向警方提供個人資料。但「動物」僅被界定為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
漁護署表示,政府對將野生動物,如猴子和野豬包含在「動物」定義內的建議持開放態度,會參考諮詢得到的意見再作最後的法例修訂建議。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