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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外女生校內鍛煉遭殺害案一審宣判 被告被判死刑

2018-09-11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外官網圖)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外官網圖)

【文匯網訊】廣州市中級法院11日上午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女生晚間在校內鍛煉遭殺害案作出一審宣判,對被告人王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金羊網11日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2月20日21時許,被告人王健在廣州市白雲大道北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北校區14棟女生宿舍南側與運動場之間的鍛煉綠道上,趁在此處鍛煉身體的被害人戴某不備,上前抱住戴某並持刀連續捅刺其頸、胸部等部位後逃離現場。經鑒定,被害人戴某系被銳器作用致右頸內靜脈、右鎖骨下動脈完全離斷及頸深層靜脈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健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王健雖如實供述其持刀捅刺被害人的事實,但庭審時否認殺人的動機,並以患有精神病為由意圖減輕罪責,沒有認罪悔罪表現,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王健故意殺人手段殘忍,罪行特別嚴重,法庭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校方確認,死者為該校繼教(公開)學院2015級進修學員。

此前,《新快報》報道指,有知情人士透露,王健落網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自述作案動機是:「沒錢吃飯,想幹點壞事,就可以被抓起來,到派出所就有人照顧。」同時,知情人還透露,在審訊過程中,未發現其思維有異常。

(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來源:香港中通社)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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