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 敖敏輝)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將於本月23日通車,港鐵亦於10日開始售票,並在網上公佈《廣深港高速鐵路跨境旅客運輸組織規則》,涵蓋旅客運輸、車票優惠、運輸中斷處理等事宜。規則列明,乘客若威脅到公共健康和安全,或擾亂站車公共秩序或騷擾他人等,均可被拒絕上車。此外,若乘客無票、持偽造車票、塗改車票、擅坐高等級座位或擅用優惠票等,除需繳交手續費及車票差額,更需按所需路線繳付1,500元或3,000元附加費。
為確保高鐵跨境旅客運輸正常秩序,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高鐵依據內地及香港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此規則,共分7章涉及44項條款。規則適用於中國鐵路總公司管理的各客運站與香港西九龍站間的高鐵跨境旅客運輸,對內地參與廣深港高鐵跨境運輸的鐵路運輸企業、港鐵公司和跨境旅客均具約束力。
香港內地購票不能跨境取票
規則列明高鐵車票的售票渠道,內地鐵路運輸企業提供的售票方式包括12306網站、電話訂票、車站售票窗口、內地代售點(含在香港設置的代售點,下同)、自動售(取)票機等。港鐵提供的售票方式包括購票網站、電話購票熱線、西九龍站售票窗口、自動售(取)票機及港鐵公司代售點等。
取票方式亦有規定,如通過內地渠道購票,應到內地車站所屬售票窗口、代售點等辦理取票手續。至於通過本港港鐵購票旅客,應提前到西九龍站售票窗口辦理取票手續(見附表車票發售一項)。
旅客亦需遵守一些乘車條件,當中包括必須持有效車票並按票面載明的日期、車次、席別乘車;車票當日當次有效。旅客進出站及乘車時應接受站車工作人員驗票,進站時亦需接受車站的安全檢查。
若旅客有一些行為,包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乘車;鐵路運輸企業認為威脅到公共健康和安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擾亂站車公共秩序或騷擾他人;以及違規乘車且拒絕補票,站、車均可拒絕其上車或責令其下車,並有權登記其身份信息。情節嚴重的更會送交執法部門處理。
旅客因傷、病中途下車會如何處理?規則指,旅客開始旅行後不能退票。但旅客傷、病要求中途下車時,由列車長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下車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並收取應退票款50%的退票費。同行人同樣辦理。
誤乘越站詳列處理方法
發生誤乘或坐過站時又如何?規則列明,旅客應向站車工作人員提出。列車長會編制客運記錄交前方停車站。車站會在車票背面註明「誤乘」並加蓋站名戳,指定最近列車免費送回。
免費送回區段,旅客只可乘坐二等座車廂,不得中途下車。如中途下車,對往返乘車的免費區間,按返程列車等級席別核收票價及手續費。惟旅客如在西九龍站到站後超過10分鐘才聲稱誤乘或坐過站,均按無票處理。
若旅客沒有在到達其有效車票上所記載的到站前、提出越過原到站繼續乘車的,按無票處理;到站前提出的按以下規定辦理:一、列車不辦理至西九龍站的越站;旅客自行越站乘車至西九龍站,由西九龍站按無票處理。二、西九龍站出發的旅客,其越站區間涉及廣深港線路的,補收自車票票面發站至正當到站應收票價與已收票價的差額及手續費;越站區間未涉及廣深港線路的,補收越站區間票價及手續費。
規則亦列明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如旅客無票、持偽造車票、擅坐高等級座位或擅用優惠票等,除需繳交手續費及車票差額,更需繳付1,500元或3,000元附加費。
港段禁越站 「補票」3000元
在內地搭乘高鐵,越站乘車再補票,是一件十分常見的現象,鐵路部門允許此種操作。不過,香港段對此禁止,否則給予高額罰款。習慣於在內地越站乘車的旅客,或更容易中招。
據了解,越站乘車補票,在內地已是數十年的常見現象。特別是在春運等票源緊張時期,購買短途票再車上補票,進而達到乘坐長途列車目的,是一種十分常見的操作,且是「搶票」技巧。
香港文匯報記者體驗所見,在每趟列車上,補票車廂往往人滿為患,大量旅客持票前來續旅程。
不過,若在廣深港高鐵進行此種操作,則將面臨高額罰款。根據《廣深港高速鐵路跨境旅客運輸組織規則》,旅客乘坐高鐵越站抵達香港西九龍站視為無票乘車,按《香港鐵路附例》收取附加費。
這個附加費是非常的貴:廣深港線路各站至西九龍站的車票,附加費為1,500港元;其他線路各站至西九龍站的車票,附加費為3,000港元;不能判明時,按其他線路各站至香港西九龍站計算。
同時,西九龍站出發的旅客,其越站區間涉及廣深港線路的,補收自車票票面發站至正當到站應收票價與已收票價的差額,核收手續費;越站區間未涉及廣深港線路的,補收越站區間票價,核收手續費。
內地旅客應對:福田站下車
對於習慣在內地越站乘車的旅客來說,這無疑是「打擊」。廣州旅客姚先生稱,以後乘坐高鐵前往深圳,一定會打醒十二分精神,若在福田站沒有及時下車,損失將十分慘重。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