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自此,這個極度囂張的「港獨」勢力,最終被定性「非法組織」,面臨法律的進一步懲處。這一決定儘管來遲數周,但合憲、合法、合乎程序公義,更符合公眾的強烈訴求,體現了法治精神,彰顯了特區政府對一切「港獨」組織「零容忍」的立場態度,值得予以高度肯定。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未經註冊的非法社團,更是徹頭徹尾的「港獨」組織。成立近兩年來,狂妄囂張,恣意妄為。制定所謂的「四年計劃」,逐步推進目標,發展成員、籌措經費、勾結外部勢力,利用各種方式煽動,「有綱領、有預謀、有組織」地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事實證明,該組織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損害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香港各界人士的根本利益。
應當看到,保安局局長此次的取締決定,是「謹慎」、「小心」和「全面」的。所謂「謹慎」,是指政府全面查證,具有無可辯駁的大量客觀事實和證據,絕非魯莽之舉;所謂「謹慎」,是指當局完全依足「程序公義」的要求,三度延長申訴期,給予了充分的時間與機會作出解釋;所謂「全面」,是指基於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的需要等四大原則,依足《社團條例》的條文,亦充分考慮了基本法所涵蓋的權利、《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適用於香港的法律。正因如此,縱使「香港民族黨」在「法律程序」上做文章,意圖逃避取締,最終亦要在大量證據與事實面前接受懲處。
必須指出的是,某些反對派乃至英美當局,攻擊特區政府「破壞言論及結社自由」,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更何況「香港民族黨」已嚴重踐踏法律。正如李家超局長昨日所言,「不只考慮該黨某一言行或主張,而是其整體行為,包括兩年多來的行為、計劃和目的,以及讓其繼續運作所帶來的威脅」。此次決定,不僅無損香港所享有的各項自由,恰恰相反,市民所享有的自由得到進一步的鞏固。
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及外交部駐港公署昨日先後作出回應,支持特區政府的決定。實際上,任何宣揚「港獨」主張、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的組織,無論其規模、影響大小,是否採取暴力,其活動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都是十分嚴重的,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對此必須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必須指出,在中國九百六十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任何分裂國家的活動都是絕不能容許的。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是每一個中國人的義務,全體香港市民同樣要負起無可推卸的憲制責任。取締「香港民族黨」只是第一步,在遏制「港獨」大是大非問題上任重道遠,還有更多工作要推進落實,沒有任何妥協餘地!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