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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特區政府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2018-04-1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文森)香港回歸至今逾20年,但一直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5日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時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環境,不會逃避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他又指,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有可能為香港社會帶來難以估計的動盪。

李家超15日在研討會上發表題為《從香港特區安全到國家安全》的演說,指出世界不同國家都有法律保障國家安全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政府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除了有責任保障香港安全外,亦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相關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亦規定,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不過,特區政府至今仍未成功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李家超強調,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指特區政府會努力創造有利的立法環境,「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是清晰的,這包括在行政長官的競選綱領,以至她多次的公開講話,都說得很清楚, 不會逃避這個雖然具爭議但必須承擔的責任。」

對於近日再次有人討論「港獨」,李家超認為任何鼓吹「港獨」,都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的利益和現有的生活方式,是嚴重的錯誤。他指基本法給予和落實國家「一國兩制」的方針,是保障特區繁榮穩定的基石,強調特區政府會依據香港法律嚴肅處理「港獨」問題。

李家超指出,國家曾經明確說明,任何破壞主權、領土完整、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紅線不能觸碰,「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難以估計的動盪。這些動盪破壞公共安全、社會安寧和秩序,更可能引發嚴重的治安、社會和生活問題。」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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