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11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三運受賄一案。王三運被控收受非法財物6685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運利用擔任中共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長及甘肅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入股銀行、工程承攬和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685萬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三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三運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7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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