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今日(11日)下午闡釋施政報告記者會上表示,孕婦產前檢查,醫生有時不發病假紙,因此女性僱員不能申請病假,政府會建議修訂《僱傭條例》相關條文,無論是否有病假紙,都可以申請病假。
羅致光還指出,政府承擔月薪5萬或5萬以下女性僱員額外4星期的產假薪酬是社會責任,此標準已涵蓋全香港95%的女性僱員,覆蓋面已經足夠。
羅致光又指會修例,將流產定義由原本的懷孕最少28星期,下降到最少24星期。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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