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報記者 李小榣)康文署自修室方便讀者使用的充電措施反惹民憤。為便利市民使用手提電腦,自修室提供充電插座,署方列明使用規則。惟大公報記者巡查多間自修室,發現插座使用規則是任意執行,有的自修室在多處貼出規則,有的只貼一張;令人費解的是,有的硬性規定用家要填表申請,有的卻指不用申請即可使用。立法會議員批評署方執法不一,有關規則是多此一舉,應儘快改善。
「我喺粉嶺自修室為手提電腦充電,畀職員叫停,佢要我填妥申請表先至畀用。」市民羅先生日前被這種「一絲不苟」的做法嚇壞,難明白職員為何要這樣大費周章。他指出,申請表格要求填寫使用日期、時間及指定位置;獲批准後,他把表格展示於當眼處。
自修室提供的手提電腦充電服務原意是配合用家對知識、資訊及自學進修的需要,讓他們可使用指定位置的電源插座。規則列明使用者需先填表申請,每次使用時間以兩小時為限。若無其他人輪候,可毋須再次填表申請繼續使用,直至其他人要求此項服務為止。
粉嶺厲行 大埔觀塘任「叉」
惟每間自修室對充電規則的把關程度竟然是「各處鄉村各處例」。記者隨機抽查港九新界共四間自修室,發現執行規則的鬆緊程度相差甚遠,可說是「自由發揮」。以最嚴格的粉嶺自修室為例,那裏當眼處及每格座位都貼出相關規則。職員巡視發現用家沒有申請,便會要求他們填寫申請表格。
而一區之隔的大埔自修室,卻呈現極大落差,在該自修室的當眼處既沒有貼出相關規則,亦沒有職員巡查,用家毋須申請便可使用插座。在自修室使用手提電腦做功課的大學生徐小姐說:「無聽聞充電都要事先申請喎,一向都係見到有插座就用。」
與大埔情況相若的是觀塘瑞和街自修室,用家亦不用填表格,有用家更大模斯樣地以約三呎長的電線駁電到手提電腦。記者以市民身份,向圖書館職員查詢是否不用申請便可使用插座,該名職員略微遲疑,轉身到辦公室向其他職員了解後,回覆指不用申請,有插座即可以使用。
中學生:利民就應方便到底
然而,鰂魚涌自修室的情況又不同,該自修室壁報板及部分座位當眼處,均張貼了相關規定。不過,多名用家視若無睹,經常到來的中學生陳小姐稱:「見到相關規定,但冇人理會。」其實,很多市民知道署方這項規定都有反彈,認為根本是沒有需要,署方若要利民,就應該方便到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康文署應以方便用家為原則,「依家搭機場巴士都有得充電,乘客都唔需要申請啦。康文署做乜要多此一舉,設立咁多規則呢?倒不如取消規定,無謂好似依家咁,各間自修室執法尺度不一,惹人話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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