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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整治「不文明養犬」行為 罰款最高達1萬元

2018-11-13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對未經批准擅自養犬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沒收狗隻,對單位養犬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養犬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11月15日起,杭州將在全市範圍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為的專項治理,並加強文明養犬的相關宣傳。

杭州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專項治理將持續到12月底,期間杭州還將通過報紙、微信、微博等進行文明養犬宣傳,並開展文明養犬進社區、文明養犬「第二課堂」和「市民開放日」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市民文明養犬意識。

據了解,此次專項治理重點查處不拴犬繩遛犬、不按規定時間遛犬等不文明行為,全面排查無證養犬行為。根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對攜犬出戶未束犬鏈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狗隻,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狗隻,吊銷《養犬許可證》。

同時,為方便群眾辦理犬證,專項治理期間杭州線下辦證窗口雙休日對外開放,市民也可以下載貼心城管App在線辦理。

據了解,《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於1996年頒佈實施,期間1997年、2001年及2004年進行三次修改,距今已有14年之久。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市民養犬需求多元化、養犬群體逐漸大眾化,不少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城市發展需求,尤其是犬類管理髮展的需要。

杭州市城管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將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建議加快對相關法規的修訂。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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