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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團體倡訂「好人法」 保障施救者免法律責任

2018-11-18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消防處早前推出宣傳角色「任何仁」,呼籲任何人均可主動為傷者施救。「任何仁」形象在網上大熱,有關話題亦引起討論,有網民擔心施救者要承擔法律責任。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今日(18日)建議,港府應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法》,保障施救者在救人期間,免除法律責任。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建議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法》,保障施救者免除法律責任(新華社資料圖片)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建議制訂《好撒瑪利亞人法》,保障施救者免除法律責任(新華社資料圖片)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會長蕭粵中表示,早前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在約5000名院外發生心臟停頓的病人中,只有16.6%的病人曾接受由旁觀者施行的心肺復蘇法。他建議政府「雙軌並行」,一方面應就《好撒瑪利亞人法》作討論和諮詢,另一方面應加強公眾教育,令無受過訓練的人都可以掌握急救技術。

蕭粵中指出,旁觀者施行心肺復蘇法的其中一個主要障礙,是施救者擔心潛在法律訴訟可能性。現時許多國家及地區,如中國內地、台灣、日本等已實施《好撒瑪利亞人法》或類似法律,以免除市民在施救時的後顧之憂。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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