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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被「例行查房」,誰該為這場鬧劇負責?

2018-11-21

文/蔡斐(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博士生導師)

摘要:目前,泉州公安已經道歉,這是尊重輿論監督的必要糾偏。但道歉不是終點,得有人為此負責。

泉州的「碳九污染事件」餘波未消,當地卻又搞了一出鬧劇:深夜警察闖入酒店,對媒體採訪報道的記者進行「例行檢查」。

最新的消息是,經泉州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對相關人員作出以下處理:責成泉港公安分局副局長、山腰派出所所長陳賓陽同志向市公安局黨委作深刻檢討;責令泉港公安分局山腰派出所民警陳華山同志停職檢查。

泉州市公安局在通報最後還指出,「感謝媒體和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監督」。

監督

監督,本質上代表著對權力的一種制約。

輿論監督,作為我國監督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一直是新聞媒體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對社會進行監督的重要方式。不過,即便是中央領導多次對新聞輿論監督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不少地方和部分領導依然把輿論監督看成是「找茬」「挑刺」「,「能躲就躲,能蒙就蒙,能瞞就瞞」,有時甚至還會使一些「小動作」。

此次事件的主人公《財新週刊》記者周辰的經歷,無疑就是上述現象的生動寫照。

11月4日,在福建碳九洩漏事件後,周辰動身趕往現場。11日白天,在試圖採訪事發地南埔鎮鎮長時,鎮長以「很忙」為由拒絕採訪,有腰掛執法記錄儀的人員上前阻止她拍照,並表示採訪要通過宣傳部門統一組織,不能擅自進行。同時,這些人還時不時地用手機對她拍照。

當晚,重頭戲來了。根據周辰的自述文,先是有泉港區宣傳部的官員提出為她安排住所,「要不你也來這邊住吧,我們還是管飯的」。被拒絕後,該官員又邀請周辰到其所住的酒店樓下與宣傳部長見面,並表示可以送她離開,又被周辰委婉拒絕。

於是晚上11點,在周辰上床後,房門突然被房卡刷開,四名穿著警察制服的男子進入房內,自稱是派出所的,勒令她拿出身份證查驗,隨後一名光頭警察又讓身旁的兩個協警,搜查衛生間和窗台,看是否有其他人員藏身。檢查期間未出示任何證件和證明文件。

在警察離開後,周辰接到酒店打來的致歉電話,對方透露警察直接命令前台把周辰房間的房卡給他們,並沒有例行檢查更多的房間。

這個鬧劇,被周辰在微信朋友圈戲稱為「抓嫖」。結果一下子朋友圈幾個記者同行和環保志願者都紛紛講述了自己被「抓嫖」的經歷。周辰這下子才恍然大悟:原來很多地方都是「抓嫖」老手了,並且不止抓男的。

真相

欺下者必瞞上。

發生了有害物質洩露、環境污染事件,輿論高度關注,當地民眾肯定也還在擔驚受怕之中,這個時候應該做什麼?是應該集中一切精力消除污染,還是節外生枝地深夜闖入一個報道此事的記者房間?

這樣的做派,甚至會給當地政府前期的許多工作蒙塵。由這種行為,人們會生出許多合理質疑:當地在擔憂什麼?是此前的官方通報隱瞞了什麼嗎?此前通報裡承諾的「將對涉及的企業人員、公職人員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落實起來會否打折扣?

本次碳九事件,源於11月4日凌晨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執行碳九裝船作業時,在泉港肖厝海域發生的洩漏。但泉州市政府的正式通報出現在11月8日,距離事件已經過去了好幾天 。

儘管事件發生後,當地電視台在6日發佈消息稱,泉港區空氣自動監測子站各項空氣指標持續正常,海水水質監測點檢測海水水質符合養殖水質要求。但有記者調查走訪後發現,洩漏的碳九還在影響居民生活。

如此重要的新聞,當地政府的權威披露做得相當不夠。儘管有過幾次通報,可都是「惜字如金」,並沒有能夠緩解各方對於事件真相的訴求。11月10日,新華社專門發文《三問福建泉港碳九洩漏事故》——碳九對人體危害到底幾何?為何多日後清理工作還未結束?何時才能解決廠居混雜問題?——核心信息的缺失可見一斑。

在這種情況下,記者的實地採訪,無疑是解開事實真相,滿足群眾知情權的最重要力量之一。跟進報道,是媒體的職責所在。配合採訪,也是政府的義務所在。其實,在「網絡輿情仍不斷發酵,一時間百姓談碳九色變」(新華社語)的情況下,記者的採訪,並不意味著要刁難當地官員,而是共同追蹤事故原因,提出善後救濟途徑,幫助重建社會信任。

可遺憾的是,有些人患上了「過敏症」,把監督者當成了問題製造者。

問題

遇見問題的,不止周辰一個人。

前些天在網上曝光五星級酒店衛生亂象的「花總」,身份證、護照等信息兩度遭酒店員工洩露,這讓「花總」感到無奈,他表示「勇氣已經所剩無幾」「以後我應該不會再做類似事情」。和周辰代表新聞媒體的監督方式不一樣,「花總」的曝光,更多是一種個人行為。當然,他們都共同借助於輿論,都屬於輿論監督的範疇。

但是,在報喜不報憂的畸形心態下,他們的輿論監督被認為「來者不善」。恰如有媒體人批評的那樣,這些呈現真相、指出問題的人,提出的原本都是真問題,可有些被監督者未必會想著解決實際問題,而是想著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在他們看來,你提出了問題,那你本身就是問題。

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邏輯。

事實上,正如島叔的一位媒體人朋友說的那樣,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最重要的都是轉變觀念,不能只想著「正面宣傳「來 「長面子」,或者是通過公關來防止「丟面子」。輿論監督是為了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恰恰有助於通過搞好「裡子」,進而挽回「面子」。沒了「裡子」,哪來「面子」?沒了「裡子」,哪來「面子」?

對於各級政府來說,「要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這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原話。在6.97噸碳九洩漏影響海域0.6平方公里的重大危機前,在互聯網信息傳播無法阻攔的時代趨勢下,假裝鴕鳥、惜字如金,甚至使出陰招都不是辦法,唯一的正途就是坦誠面對。

習近平總書記同樣也指出,對網上那些出於善意的批評,對互聯網監督,不論是對黨和政府工作提的還是對領導幹部個人提的,不論是和風細雨的還是忠言逆耳的,我們不僅要歡迎,而且要認真研究和吸取。

領導人的告誡,言猶在耳。各級政府,還是要對照學習。

追問

當下,很多職能部門在應對重大輿情時採取的傳統官僚維穩措施,已經完全跟不上信息時代的步伐。一系列事件都深刻說明,各級政府和官員的媒介素養提升迫在眉睫。

此次泉州事件中,儘管政府通報稱,事件發生後,泉州市主要領導第一時間作出批示,並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指派分管市領導一線調度指揮,要求泉港區馬上成立現場處置、群眾工作、海洋影響和評估處置、事件調查等工作小組,分頭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但是,這樣「只見森林 ,不見樹木」的通報並不能釋疑解惑。而對於關注事件的網民來說,政府唯有用更縝密的溯因、更積極的處置、更嚴厲的追責和更完備的善後,才能有效縮短「信任半徑」。

諸多案例也證明,媒體的採訪,對危機事件的處置往往是有利無弊。只要地方政府敢於直面問題,媒體報道就能成為幫助地方應對輿情的重要力量。並且,來自媒體的生硬通常更具傳播力。相反,如果地方政府把精力投入在阻撓採訪、威懾記者、排斥監督上,結果往往更糟。

黨和國家一再要求,各級政府「要提高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尊重新聞輿論的傳播規律,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要與媒體保持密切聯繫,自覺接受輿論監督」。

對照之下,泉州方面不妨自我追問一下。

期待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面對互聯網帶來的氾濫信息,我們很多時候離訊息很近,卻離事實很遠。因此,那些真正沖在一線,掌握客觀事實的記者也更顯珍貴。

最近,不少地方也發出了進一步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的文件,但是,如何讓文件從文本走向現實,如何讓輿論監督稱為正常的新聞活動,需要每一位官員、每一級政府的支持。

目前,泉州公安已經道歉,這是尊重輿論監督的必要糾偏。但道歉不是終點,得有人為此負責。畢竟,很難想像,如果無人授意,公安民警會如此巧合地深夜對調查記者「精準查房」——至少從理論上,宣傳不應該是公安幹警直接分管的領域。

因此,查房的決策是誰做出的,決策過程是怎樣的,背後反映出了何種治理水平與行政邏輯,才是真正要害。否則,出了事便找人「背鍋」,該負責的人反而無事,抑或為了應付輿論發個道歉走走過場,忍一時風平浪靜,有恃而無恐、作惡無後果,類似的事件就會反覆上演。也許這一次暫時平息輿情巨浪,但正如大海,表面的平靜下面往往藏著暗流。窺一斑而知全豹,古人誠不我欺也。

(來源:俠客島)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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