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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島:泉港碳九洩漏 帶給我們哪些深刻教訓?

2018-11-09

11月4日凌晨,福建泉州泉港區發生了一起碳九物質洩漏事件。據泉港區環保局4日的通報,共有6.97噸碳九物質從裝卸碼頭和油船之間的連接軟管處洩露。同一天,泉港區環保局再次發佈通告,稱由於及時展開應急處置工作,當天下午就已經基本完成海面油污基本清理,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指標也達到安全狀態。

但接下來的幾天,輿情反應並沒有如當地環保局通告那麼輕鬆。很多當地居民和自媒體爆出空氣難聞,令人不舒服,居民的切身感受直接打臉當地環保局的樂觀態度。

相比於地方環保局通報的「惜墨如金」,9日上午,泉州市政府新聞辦發了個更詳細的通報:「圍油欄內清污作業基本結束」,但「部分污油向附近肖厝海域移動,泉港部分區域空氣出現刺鼻性氣味」,而之前泉港區環保局4日就宣稱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也變成了「截至8日15時,受影響海域漂浮的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吸附殘留油污工作仍在繼續」。

說來也巧,島妹聽聞這個消息時,正在我國某家石油化工公司總部參加一個關於公眾輿論的座談會。這幾年,社會輿論中頗有點「妖魔化」石化行業的跡象,其實並不利於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這家石化巨頭能夠主動邀請專家學者、專業機構、媒體代表來共商企業-社會關係的長效機制建設,可算是令人欣喜的突破。但泉港區的碳九洩漏事件應對,讓島妹真心覺得「知易行難」。

碳九

這事件,得先從「元兇」碳九說起。

碳九是在石油提煉時獲得的一系列含碳數量在9左右的碳氫化合物。它的密度較小,沸點略高於汽油,氣味與汽油相似,揮發性較強,可以分為裂解碳九和重整碳九兩類。

裂解碳九對人體毒性較小,但會造成生態環境污染。綜合此前媒體報道,此類碳九對人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會導致耳鼻喉不適、頭暈頭疼,長期反覆接觸可致皮膚脫脂。若食用被碳九污染過的動植物海產品,有中毒、致癌的風險。此外,處理碳九造成的污染,經濟成本也非常高。相比裂解碳九,重整碳九的危害更大。海水中含有大量的氯原子,與重整碳九發生化學反應後,形成毒性更高的氯代芳烴的可能性很大。

幸運的是,此次事故為「裂解碳九化學品洩漏」。

而近7噸的洩漏量來說,顯然不能與2010年墨西哥灣BP石油洩漏的幾十萬噸原油相比,也少於2011年渤海灣康菲石油百噸級的原油溢出量。泉港區相關部門採用600袋油氈對海面浮油進行吸附回收,可以說是完成了應急處置的基本動作。下一步的危害來自於殘存於海水中的那些污染物,據泉州新聞辦通報,這項工作仍在繼續。

問題

但從專業角度看,依然有不少問題值得追問。

比如,碳九物質總體上還是比較輕,容易像普通油類一樣在水面上形成油膜,在經過吸附和圍擋之後,事發地肖厝港附近海面上還存在多大面積的油膜區域?碳九對有機物有較強的溶解作用,油膜殘存對漁民的魚排或其他設施會造成多大影響?這些烴類可能會在海浪運動下加速與海水混合併少量乳化,那麼事發海域的海水水質受到多大影響?對海域內的海洋生物影響又有幾何?如果泉港區環保局沒有權限,或者沒有能力對海洋環境質量進行監測,那麼當地的海洋環境監測部門為什麼不能及時發佈有效信息?

直到11月9日,在福建省環保廳的通報中,才提到海洋水質「可關注海洋部門發佈的信息」,但卻依然沒有轉引具體數據。海陸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藩籬可見一斑,這也從另外一個角度驗證了國家新一輪機構調整中將海陸生態環境監測統一於一個部門的正確性。

這次事件,從事漁業養殖的漁民損失嚴重,雖然實際影響範圍和經濟損失確實需要時間去統計,但同樣直到11月8日,由泉港區宣傳部主辦的泉港新聞網上才出現關於油污清理工作後續的報道,包括已經展開海洋水質和水產品質量檢測和損失統計等程序的內容。

在這起事故中,企業顯然是主責,漁民如果遭受經濟損失,可以啟動民事賠償司法程序。據稱,涉事企業已積極承諾賠償漁民損失。可是,如果事發海域存在生態損害,能否向企業追責?

對企業來說,同樣需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碳九由輸油軟管連接處溢出,是因為工人操作不當還是因為軟管老化?關於操作程序和設備安全性的日常監管,又該由誰負責?

福建省是國務院確立的全國首個省級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2018年9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該條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沿海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開展污染海域綜合治理和海岸帶生態修復,加強臨港區域環境保護,建立流域污染治理與河口及海岸帶污染防治的海陸聯動機制。這起事故發生以後,地方政府的監管和環境保護責任如何得以體現?至少,不應該是遲到四天才來的信息通報。

與污染物的洩漏相比,真假難辨的「真相洩露」對社會的影響可能更大,直接導致地方政府的維穩壓力增加。一場企業安全責任事故,因為政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全面,導致百姓怨尤集中在政府頭上,損害政府公信力,真是得不償失。

長效

輿論對化學品洩漏問題的關注,經常指向石油化工企業的長期監管。事實上,每一次石化企業的爆炸、火災、洩漏等事故,都是對行業整體聲譽的損害。長此以往,試圖以石化工業作為經濟發展重點的地方政府,也將面臨同樣的信任危機:石油化工項目通常體量巨大,工藝複雜,政府是否有能力做好監管?石油化工行業往往是利稅大戶,政府是否會為了財政收入而放鬆監管?刻意的包庇固然無所遁形,而監管處置能力缺失也將成為苛刻輿論的批評對象。

市場化經濟體制下,如果用政府的信譽給作為獨立經濟主體的企業做背書,得不償失。更穩定而長遠的辦法,是明確各方責任,各行其道。

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各地方政府「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承擔起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所有者職責。根據《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生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定期對大氣環境、水環境、海洋環境、土壤環境、森林資源系統、濕地生態系統、固體廢物、聲環境等進行監測,並向社會公佈監測結果。如果有人破壞自然資源和污染生態環境,相關責任部門可以進行行政處罰,地方政府也可以作為獨立主體依法提起環境訴訟,獲得應有的賠償。

作為企業,更重要的是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好污染防護,規範管理流程。對於石油化工這樣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概率,一旦發生事故又通常比較嚴重的行業來說,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加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現行業自律和互助是比較可行的辦法。

就福建省來說,就已經提出了2017年1月1日起,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當然,對於泉港這樣的石油化工集聚區來說,設立區域性的帶有互助色彩的環境污染賠償基金也是可以考慮的措施之一。

從事高環境風險行業的企業拿出一部分錢來,放到一個共同的盤子裡,委託第三方進行管理。如果其中一家企業發生了事故,可以由保險或基金承擔部分責任,不至於因為經濟責任過大而影響生存。政府可以減輕壓力,只承擔社會民生的托底責任。老百姓看到保險或基金的存在,可以減少恐慌,更加理性有序地進入可能發生的行政或司法程序。

中國的治理大而複雜,突發事故不可能完全杜絕,但建立包括環境監測、生產安全、信息披露等全鏈條的長效機制防患於未然,這是可能的,也是必須的。我們常害怕「塔西佗陷阱」,擔憂民眾和政府、企業之間的不信任感加劇,那麼,不妨把每一次公共事件的解決當作是爭取民眾信任的機會。不要害怕民眾質疑,所有的質疑無非要的就是一個真相而已。

(來源:俠客島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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