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1月27日,和美醫療控股有限公司(01509,以下簡稱「和美醫療」)在香港停牌。11月26日,賀建奎團隊公布的基因編輯嬰兒醫學倫理審查申請書由和美醫療旗下的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簽發。當日,深圳衞計委宣布已啟動相關調查。
據澎湃新聞報道,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學生物系副教授賀建奎宣稱:中國一對基因經過修改的雙胞胎已於11月誕生,基因編輯使她們出生後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
據悉,賀建奎除了南方科技大學生物系副教授的身份之外,名下還擁有八家公司。其名下的公司與和美醫療之間有合作關係,雙方曾經簽署戰略合作,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監事林志通也曾擔任賀建奎名下公司的相關職務。
基因編輯嬰兒涉及一系列法律問題。原衞生部在2003年7月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明確規定「禁止以生殖為目的對人類配子、合子和胚胎進行基因操作」。 可見,不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體胚胎基因編輯研究是可以進行操作的。
2003年12月,由中國科技部和原衞生部制定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明確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必須遵守14天法則。
「14天法則」是指該指導原則第六條,明確規定:進行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必須遵守以下行為規範:
(一)利用體外受精、體細胞核移植、單性複製技術或遺傳修飾獲得的囊胚,其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
(二)不得將前款中獲得的已用於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它動物的生殖系統。
也就是說,利用體外受精、體細胞核移植等技術、在研究範圍內獲得的人類胚胎,「其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
可見,賀建奎這項以生殖為目的並進行了一個妊娠周期的試驗研究,已經違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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