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7年7月在香港書展上,有機構設置「擲彩虹」遊戲攤位,被放蛇警員指其涉嫌營辦賭場,案件今日(30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勤認為運氣在日常生活中的定義太廣泛,最後認為「擲彩虹全為技巧性遊戲」,裁定罪名不成立。
林官在庭上指出「擲彩虹」遊戲是由玩家技巧斷定遊戲結果,所以並非賭博,並以撲克及象棋等例子去解釋賭博定義,認為所有牌類遊戲都涉及隨機混合技巧,由機會及技巧組成;但棋類遊戲就「無外來玩家不可控之因素」。由於「擲彩虹」不涉及運氣,遊戲性質由規則決定,故此裁定該機構無營辦賭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