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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哭訴:台鐵翻覆事故兒童死亡只賠37元

2018-12-05
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資料圖:中央社

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資料圖:中央社

【文匯網訊】據海外網12月5日報道,台鐵普悠瑪列車10月發生的出軌翻覆事故造成5名15歲以下的兒童死亡,然而每名兒童只得到170元台幣(約37.8元人民幣)賠償金,引發罹難者親屬聲討,台當局忙出來「滅火」稱會依個案處理。

台鐵普悠瑪列車10月21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18死200多傷,是近年台鐵最嚴重的事故。而據「中時電子報」報道,普悠瑪事故造成5名15歲以下的兒童死亡,但依台灣地區「保險法」規定,不能給未滿15歲的兒童支付「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一人只賠170元台幣(約37.8元人民幣)。

有台媒採訪到罹難兒童家屬,不少家屬聲討規定不合理。有家屬質問,「是不是以後15歲以下的小朋友,只有重殘或者失能,才能得到保障,那死掉的呢?」事件經媒體發酵後,引發台網民聲討,許多民眾表示無法接受,呼籲修改規定。

台媒稱,規定15歲以下兒童死亡不賠,原先是為了避免父母親弒子騙取高額保險費所作的設計,所以孩童死亡後只會退還保險費與加計利息。但有罹難者家屬質疑,誰能保證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15歲以下的孩子不會死呢?

4日,台當局行政部門發言人忙出來「滅火」稱,會請台鐵跟交通部門的專案小組依個案、從優專案處理。

10月21日下午,台鐵第6432車次普悠瑪列車行經宜蘭縣蘇澳新馬車站時翻車出軌,造成18人死亡、200多名旅客受傷。調查小組表示,事故列車以超過限速(75千米/時)的速度(141千米/時)進入半徑306米的新馬站彎道,致列車出軌傾覆。

調查小組認為,本次事故涉及人員操作、作業程序、機械設備及組織管理等個別層面的問題或異常湊巧同時穿過每一道防護措施的漏洞,只要問題或異常發生時能夠有效處置,本次事故就不會發生。為了對事件負責,台「交通部長」吳宏謀已辭職。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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