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9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特區護照持有人任何時候只會持有一本有效特區護照。入境處不評論個別個案。
按入境處現行做法,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在其特區護照有效期屆滿時申請換領新的特區護照,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護照遺失,損毀或申請人個人資料有所變更,持有人可申請提前換領特區護照。
入境處在簽發新護照時,申請人必須將其所持有的舊護照交回入境處註銷,入境處以剪角方式註銷護照後,會將該護照交還給申請人。如有特殊需要,例如申請人的舊護照內仍貼有其他國家的有效簽證,申請人可以在申請換領特區護照時,同時向入境處申請將舊護照和新的護照拼合,而拼合護照是在舊護照和新護照上作出一項批註,以說明舊護照內載有一個仍然有效的簽證,惟舊護照因已剪角所以已確定無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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