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張帥 北京報道)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18日上午在京舉行,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憲法學泰斗許崇德獲得改革先鋒稱號。許崇德弟子、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評價,許崇德教授是中國大陸憲法學發展的奠基者和重要參與者,是中國大陸憲政建設歷史的重要見證人。1985、1988年,許崇德教授先後參加香港特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區基本法起草工作,為香港和澳門回歸、「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落實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許崇德是新中國憲法學奠基人之一,參與了1954年憲法起草工作,全程參與了1982年憲法修改工作,並參加了1988、1993、1999、2004年4次憲法的修改及其他眾多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為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推動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突出貢獻。
李曉兵介紹,許崇德教授特別重視港澳問題研究以及參與港澳基本法起草和港澳特區創建的實踐。1985年、1988年,許崇德教授先後被任命為香港和澳門兩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委員,在基本法通過後,又於1996年、1998年先後被任命為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許崇德教授認為,「一國兩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統一道路,早在1987年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許崇德教授就思考並提出「一國兩制」實踐中可能會出現的一些前沿問題,他提出:「憲法是根本法,凡屬中國的公民,凡屬中國的領土,遵守憲法,概莫能外。」
李曉兵對恩師最深刻的印象是,許崇德從來都是將香港放在國家戰略全局地位去研究去思考。1999 年 1 月 29 日,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在回歸後第一個香港居留權案中裁決提出,特區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去審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此舉引發軒然大波,在香港和內地法律界引發重大爭議。此後,香港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提交報告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解釋基本法。
對於香港法院過於司法能動的做法,許崇德教授和肖蔚雲、邵天任和吳建璠四位曾參與基本法起草的學者於1999年1月在報章發表談話,嚴厲批評香港終審法院在審理香港無證兒童案的判決書中的錯誤言論,被香港輿論稱為是「四大護法」。
李曉兵指出,改革開放四十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取得巨大進步。改革之初,中國基本處於「無法可依」狀態,而截至2018年10月,中國現行有傚法律268部,行政法規757件,地方性法規1.2萬多件,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並不斷完善。他特別提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同時是公民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宣示著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的決心,也推動全國上下形成濃厚的學習憲法、尊崇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法治文化,讓憲法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動力源。
責任編輯: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