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馬逢國:「港獨」團體或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

2018-07-17

【文匯網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表示,有關「香港民族黨」問題應該一早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有人公開宣佈以『港獨』為宗旨去組織團體,這已經是違反基本法和國家憲法,除了《社團條例》,也可能已觸犯《刑事罪行條例》。」

他續說,「民族黨」過去一段時間招收會員、到學校向年輕人鼓吹「港獨」,已造成禍害,「特區政府亦應考慮追究他們的責任,因為一個團體若未經註冊、批准就搞活動,本身已經是犯法。」

馬逢國認為,警方須繼續嚴格認真執法,如果見到有事實證明有團體主張「港獨」,就必須採取行動。

責任編輯:京辰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