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6年初一及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4名涉案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7罪,案件今日(2日)於香港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事發時隸屬西九龍機動部隊的督察麥寧峰作供。麥稱黃台仰當時站在高處做指揮,煽動群眾阻礙警方執行職務,鼓動暴徒「搞大」。
麥寧峰在庭上稱,當時黃台仰站在高處做指揮,煽動鬧事者阻礙警方執行職務,阻止警員走近報稱發生交通意外之的士。年初一晚11時45分,參與者情緒更趨激動,有人向警員掟花盆及垃圾等硬物,警方舉起「停止衝擊,否則使用武力」的警告紅旗,有女警被硬物掟中左眼受傷,需送院治理。
麥續稱,年初二凌晨1時許,警方試圖將人群驅趕上行人路但不成功,麥曾站上高台,警告群眾可能已觸犯未經准許集結的罪名,呼籲群眾離開,黃台仰則用擴音器鼓動,聲稱要「玩大佢」,受到鼓動的鬧事者聽罷更為激動。凌晨近2時,警方發出最後警告,未幾黃台仰倒數高呼「三、二、一」,指揮鬧事者衝向警方防線。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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