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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教學成果獎 港澳首列申報範圍

2019-01-16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國家教育部每四年評審一次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今屆更首次將香港、澳門納入申報範圍。香港有六個教育機構屬下的16所中小學,共同申報「香港愛國學校的國民教育實踐及探索」教學項目,榮獲基礎教育一等獎,是全港唯一在此類别獲一等獎的項目。

今次評審獲獎主要通過檢視這些辦學團體所開辦的學校的國民教育實踐經驗,及其建立的「國民教育六要素實踐模型」,包括學校的信念、教師團隊的凝聚力、課程目的、課程設計、教學方式和學生主動學習。

六所教育機構包括「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教育機構有限公司」、「漢華教育機構」、「香島教育機構有限公司」、「培僑教育機構有限公司」、「香港勞校教育機構有限公司」及「旅港福建商會教育基金有限公司」。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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