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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護士」透過無資質App接私活 律師:涉非法執業

2019-02-17

【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網約車、網約家政、網約按摩……「互聯網+」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足不出戶就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各種服務。本周二,國家衛健委發佈了《關於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六地作為「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地區。「互聯網+護理服務」也就是俗稱的「網約護士」,在此之前,已有多款網約護士App上線,並推出多項護士上門服務,如打針輸液、褥瘡護理、鼻飼護理等。用戶只需註冊下單,上傳醫生處方,即可等待護士上門。

醫療機構缺少執業許可證

護士還可私自註冊接單

對消費者來說,網約護士減少了往返醫院不便和排隊候診的時間,理應是一件好事。但是記者調查卻發現,原本應由試點醫療機構作為主體服務提供者,卻變成了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第三方互聯網信息技術平台,護士還可以私自註冊進行接單。

此外,網約護士的服務價格也不菲,並且沒有統一的標準。以打針為例,多款app的服務價格動輒數百元,是公立醫院同等項目的幾十倍,網約護士只提供相應的醫療技術,並不提供藥品和相關耗材,因此在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醫療糾紛如何處理,也是一個問題。現在試點方案已經落地,網約護士市場都存在哪些問題?網約護士服務又該如何規範呢?

記者以咨詢的名義撥通了「金牌護士」APP軟件客服電話。

客服:「您好,金牌護士有什麼可以幫您?」

記者:「我看護士旁邊顯示有已認證啊,就是沒有寫具體醫院,也沒有看她有什麼執業證啊認證的東西?」

客服:「因為我們這邊對護士的隱私都有保護的,您是看不到護士是在哪個醫院的,如果您有需求的話,您可以在護士上門後,讓我們的護士出示證件。」

記者:「等於說咱們這邊沒有對護士有一個強制要求,必須攜帶護士證或者執業證嗎?」

客服:「如果用戶要求的話您可以攜帶。」

記者:「不要求就算了,是吧?」

客服:「是的。」

「金牌護士」APP由北京美鑫科技有限公司開發,「金牌護士」在安卓應用商店裡的介紹是「具有全科醫療資質的醫療護理機構」,然而記者通過天眼查軟件查詢,在公司經營範圍內卻並沒有看到任何和醫療相關的內容,提到的應用軟件服務還專門標明了「不含醫用軟件」。

在軟件的使用中,記者發現,金牌護士軟件提供的護士信息顯示了護士自行上傳的頭像、姓氏、科室、工作年限和隱藏了信息的所屬醫院,然而不少護士的工作年限低於5年,而國家衛健委近期發佈的《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方案》要求,派出的護士應當至少具備五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和護師以上技術職稱。

記者向金牌護士APP的客服人員咨詢,如果要在該平台註冊接單需要哪些手續,對方的回復是只要上傳護士執業證和手持身份證照片即可,一兩個工作日即可通過。

客服:「需要上傳您的護士執業證和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是需要我們這邊審核,審核是一到兩個工作日審核通過。」

記者:「等於說只需要填交我的個人資料,提供我的真實的身份證、執業證,審核通過之後就可以從業了是吧?」

客服:「是的。」

記者:「需不需要和我們的醫院聯繫啊?」

客服:「就是您註冊的話,我們是不通過您的醫院的,然後因為您這邊傳了您的護士執業證,我們需要在衛計委的網站核實,如果可以查到您的執業醫院的話,那麼我們這邊就可以審核通過。」

記者用相同問題咨詢「醫護到家」APP的客服,也得到了幾乎同樣的答覆。

記者:「就是說醫院方面絕對保密,我這兒信息提供,然後你們確認完我就可以接單了?」

客服:「是的」

記者:「接單咱們這兒有沒有一個分成比例呀?」

客服:「大概的話我們這兒是收取30%的一個費用。」

此外,記者發現,這些「網約護士」APP提供的服務價格也差別較大,價格不菲,且沒有統一標準,以上門打針為例,醫護到家、金牌護士、陽光護士、小趣好護士等APP顯示的價格從100元到239元不等。由於上門護士只提供相應的醫療技術,並不提供藥品和相關耗材,因此在服務過程中產生的醫療糾紛如何處理,也是一個問題。

第三方平台擅自從事網約護士服務涉嫌非法執業

國家衛健委2月12號發佈的《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方案》中明確要求了「互聯網+護理服務」提供主體,是試點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實際所確定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且已具備家庭病床、巡診等服務方式的實體醫療機構,這些機構可以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平台,派出本機構註冊護士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顯然,這種第三方平台作為服務提供主體,護士以個人身份註冊接單的行為,是不符合衛健委發佈的要求的。那麼在法律層面,這種行為是否涉嫌違法?

第三方平台擅自從事網約護士服務,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規,涉嫌非法執業,因為它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能開展診療活動,衛健委可以對其依法取締和進行處罰。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從目前看,包括《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都沒有規定可以在非醫療機構的第三方互聯網平台上註冊,也沒有規定你可以通過這些平台對患者提供服務,他必須得在他註冊的醫院作為執業地點提供服務。如果這個醫院有了遠程系統了,通過醫院的APP讓你去社區裡面提供服務,那這是合法的。直接在第三方沒有執業許可證的機構裡面入駐,以個人名義去接單,護士也違反了《護士條例》。」

因為護士私自接單而產生的醫療糾紛屬於個人行為,需要承擔很高的風險,對護士和患者來說都是個問題。對於「網約護士」服務中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李斌告訴中國之聲記者:「首先護士是受所在醫療機構的指派,她能夠去上門服務,她並不是說能夠完全自主安排。護士所履行的是醫療機構所派出的工作,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職務行為,職務行為的後果應當由醫療機構用人單位來承擔,護士個人不必直接對患者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經過所在單位的同意,以個人的名義私自去接了這一單,那很顯然你的行為就完全由個人負責。 」

「網約護士」服務定價混亂且價格不菲

「互聯網+護士」模式有待規範

關於「網約護士」的定價問題,《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方案》中明確提到試點地區應當結合實際供給需求,發揮市場議價機制,參照當地醫療服務價格收費標準,綜合考慮交通成本、信息技術成本、護士勞務技術價值和勞動報酬等因素,探索建立價格和相關支付保障機制。

如果「網約護士」的服務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那麼把這種服務和現有的醫療服務體系割裂開去作為一個單獨的市場可能存在問題。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系教授周子君認為:「這個是一個新的事物,因為我們國家現在整個的醫療服務體系裡,像這種『互聯網+』應該是這個體系中的一個延伸。市場的形成是要雙方達成一個願買一個願賣的方式,如果單獨做,我覺得還是會存在一個問題,未來可能還是要跟醫療機構結合起來解決。」

對於提供「網約護士」服務的APP定價不統一且價格不菲的現象,周子君認為:「因為這種方式大家都是嘗試,你還有競爭,你還有回歸。慢慢的,可能政府認識到它有很多問題,它也會往回縮。到一定程度以後,商業模式也好,實行方式也好,如果出現問題的話,那最後都是要規範的。所以互聯網醫療服務,『互聯網+護士』也是這樣,你慢慢去服務,出現什麼問題就去解決什麼問題。」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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