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評論|中央不發公函誰發?

2019-02-28

【文匯網訊】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向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出公函,並要求特首就有關情況向中央提交報告。

中央對特區政府發公函,對港人社會來說,無疑是一件新鮮事,各方關注乃理所當然,而從昨日各方反應看來,反響是客觀理性和公正的。事實確實也是如此。作為中央,向地區政府發公函、議公事,有什麼奇怪和可資非議的?作為上級,要求下級交報告,又有什麼大不了?不要說林鄭透露過往也曾就一些社會經濟民生事件向中央交報告,就是回歸前,香港政府向倫敦英國政府交的報告還會少嗎?又不見當時的法律界人士跳起來反對,指為「施壓」與「干涉」?

事實是,中央公函的內容十分簡單,一是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二是重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有責,三是基於基本法規定的特首向中央和特區「雙負責」,請特首向中央交報告。

就是如此平平實實的三點內容,無論從法理以至人情角度看,都是完全可以理解和不難接受的,反對派為此暴跳如雷、指為「施壓」,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其中,「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的回應就是十分荒謬和可笑的,他說,中央發公函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是破壞「一國兩制」。中央公函是就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而發出,而「香港民族黨」是什麼?那是一個由陳浩天主持、背後有西方反華勢力撐腰、公然在港鼓吹分裂和暴力的「港獨」組織,如此事涉國家主權、安全與領土完整,又豈會是什麼特區內部事務?楊岳橋不會連國家與地區的定義都分不清吧?「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難道是包括可以分裂國家的嗎?

反對派一切謬誤,根源都在於曲解或歪曲「一國兩制」,硬要把「兩制」說成是「兩國」,連分裂國家都是「兩制」的權利。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于岄鳴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