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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的「飛地」模式

2019-02-27

黃芷淵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鳳凰衛視高級記者

粵港澳三地政府聯合主辦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宣講會日前在香港舉行。50多頁的《規劃綱要》,提到要有序發展「飛地經濟」,這是「飛地」概念第一次被引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

筆者認為,香港要認清自身發展的條件限制,尋找具有前瞻性的發展模式。粵港澳大灣區的「飛地」模式,或許是一個新出口。

「飛地」模式破發展瓶頸

所謂「飛地」,指的是兩個地域上相互獨立、經濟發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區,透過打破原有行政區域的限制,以跨空間行政管理和經濟開發進行區域經濟合作。「飛地經濟」模式有幾個特點:行政區不隸屬同一地區,經濟、人文、社會或環境等發展存在差異,彼此有優勢互補性。

粵港澳大灣區涵蓋廣東省九個城市和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雖然同屬一個國家,卻覆蓋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四個核心城市,制度上史無前例。要達成大灣區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這些經濟體之間必須按照自身優勢形成區域分工,透過確立和強化各經濟體的專業功能,達至產業優勢互補協作關係。

不過,香港在參與大灣區建設時,最大的挑戰是如何打破邊界效應。

「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存在文化、制度、經濟、貨幣、法律體系及地理因素等差距。一些外部挑戰因素較容易消除,例如去年廣深港高鐵和港珠澳大橋相繼開通,「橋鐵組合」將大灣區重點城市串珠成鏈,引領彼此進入「一小時生活圈」。地理差距透過交通運輸基建縮小,但要解決植根於社會內部而產生的內部差異,就要花費更多功夫。譬如,經濟發展和行政管理。

在粵港澳大灣區引入「飛地模式」,可以破除在灣區城市內影響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自由流動的制約和瓶頸。

「香港經驗+內地實踐」發展「飛地特區」

國家改革開放過程中,曾設立各種特殊經濟區,作為落實不同政策的試點。隨着內地經濟快速增長,經濟功能區的發展模式也在不斷創新。

筆者認為,未來可以在大灣區不同區域設立不同功能的「經濟飛地特區」,由香港和內地共同建設,但引入香港「飛地管理」政策,以香港自由貿易港的國際管理經驗,實行香港「飛地管理」政策,以「香港經驗+內地實踐」模式,在灣區「經濟飛地特區」實行具有前瞻性的融合政策。

香港和很多廣東省城市向來有協同發展合作。上世紀90年代,香港製造業北上到內地發展;香港回歸後,金融與專業服務業也打開了內地市場,資源共享和擴散有利於加深彼此交融。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經濟區發揮了粵港合作的良好示範作用。

這種具有離開本土在其他地區進行管轄的「飛地」模式,在澳門和珠海之間也曾成功實行。澳門面積只有32.9平方公里,毗鄰的珠海則有1,736.5 平方公里。2009年,澳門獲中央批准,以租賃形式在珠海橫琴島上建設澳門大學新校區,面積達1.0926平方公里,是舊校區的20倍。新校園建在珠海的土地上,卻由澳門全權管理,成為澳門本土以外的「飛地」文教基地。

在大灣區建設下,「飛地」政策和管理或可以依託粵港澳過去的合作基礎,實現資源整合、利益共享,把香港優勢引入灣區「經濟飛地特區」,發揮區內發展「一加一大於二」的疊加效應,從而實現一體化經濟區域利益的最大化。這不僅僅對「飛出地」提供延伸發展空間,對「飛入地」帶來新經濟增長元素,也必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整合高效發展帶來新動力!

香港和澳門擁有內地城市沒有的「一國兩制」特點,因為政策制度上的差異,讓很多港澳居民無法享有內地公民的同等福利和待遇,甚至在內地創業、就業和生活上遇到種種障礙。如何破解這些障礙,成為大灣區未來發展的大挑戰。

互認互通「飛地社區」消除壁壘

體系制度上客觀存在的差異,會產生「邊界效應」,讓港澳居民產生一種相對本土的利益考量,甚至膽怯或排斥到內地就業。

不過,香港發展空間有限,港人積累的豐富管理經營資源在本土已漸趨飽和。如果能透過「飛地人才優惠」政策,拓展港澳居民在內地的居住、就業和創業空間,跨境和灣區城市融合發展的新模式,反而能吸引香港人才「飛出」到灣區發展,同時為內地「飛入地」提供好處,達至雙贏局面。

筆者建議在灣區建設「香港社區」,建成具有香港國際化社區標準的硬件設施和軟件配套,提供更多與香港銜接的醫療、交通及教育等服務。例如,推動「醫療+教育+社保」互認政策。屆時還可以推出「大灣區人才計劃」,建立一套粵港澳互通、共享共建的人才引進制度,允許港澳居民如其他灣區城市公民般在這些「社區」自由出入境,並透過稅收、出入境政策、同等專業資格認可等便利措施,消除因「兩制」而引起的壁壘。

大灣區經濟基礎與完備的產業鏈是人才發展的基石。灣區建設還要鼓勵香港及國際高端院校到內地落戶,透過匯聚人才、發展人才,落實「飛地人才」流動。

完善「飛地經濟」合作模式

「飛地」建設可以大致分為三大類型:第一種是「飛出地」管理型,第二種是「飛入地」管理型,第三種是「雙城」共管型,由「飛出地」和「飛入地」共同負責基建建設和管理。筆者認為,這三種方式各有利弊,大灣區的「飛地」模式可以根據不同城市的優勢和實際情況,選擇最合適的發展模式。

比如說,2011年,深圳和汕尾曾透過「雙城」共管共建的方式建設「深汕特別合作區」,但後來由於發展成效一般,廣東省政府決定把合作區管轄權完全交給深圳,成為深圳獨家管理的「飛地」區域。

「飛出地」管理模式的優點是能保證管理、服務和政策的連貫性,缺點則是需時熟悉當地經濟文化環境。反之,「飛入地」管理雖然坐擁熟悉本土社會經濟及環境的優勢,但不足之處是沒能有效利用「飛出地」管理經驗的特點。

為了完善「飛地經濟」合作模式,筆者認為,「飛出地」和「飛入地」都應該就市場化原則和方式開始規劃建設、營運管理等合作,找到最有效的分工明確、權責對等的共建共享發展模式。

粵港澳大灣區是灣區城市未來發展的大機遇,「飛地」模式更有望成為打破彼此體系制度上隔閡的最有利選擇。如果香港人繼續吃老本,突破不了過去的舊有思維,恐怕只能在大灣區的浪潮中被淹沒、被邊緣化。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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