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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械劫金行潛逃24年自首 港漢判囚15年

2019-03-01
棄保潛逃24年的葉榮發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5年(大公報資料圖)

棄保潛逃24年的葉榮發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5年(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58歲被告葉榮發參與1993年北角英皇道械劫案棄保潛逃24年後,去年4月向警方自首並接受審訊,陪審團昨天裁定該犯搶劫罪罪成。法官今日(1日)在庭上坦言被告罪行嚴重,遂判葉榮發監禁15年。

案中被告葉榮發為搶劫案的中間人,在利誘下曾與其餘匪徒4度密謀搶劫計劃。辯方求情指,葉事前只提議偷車行劫,並不知到會用上手榴彈。辯方續指,葉1994年潛逃後隱居新界,24年間為逃避追緝無法正常生活,但法官拒絕以此作求情理由。

法官在庭上指葉與當年被判入獄15年的第四被告李永利,同是幕後策劃人,2人理應負上同等刑責。‬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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