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4日)正式刊登《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俗稱「新的士法」),法律自公布後滿90天起生效。新法例列明的士須安裝全球衞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
新的士法列明有500萬元註冊資本公司方可競投的士牌,的士須安裝全球衞星導航系統、錄音及錄影設備,須在相關補充法規生效後18個月內安裝。
新的士法亦提升了罰款金額,亦列明的士司機若5年內違規4次,包括拒載、濫收車資、兜路等,將被取消的士駕駛員證,俗稱「釘牌」,3年後才能重新考取駕駛證;以不具有效執照的車輛提供有償客運服務者,則罰款9萬澳門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林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