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與香港未有簽訂長期協議的地方引渡涉案人士。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諮詢期內收到約4500個意見,當中3000個支持修例。他說,支持的意見認為修例符合公義、不希望逃犯逃避法律責任,以及要確保市民沒受到逃犯帶來的安全治安威脅等。
李家超說,本次修訂條例是用同一標準,對全世界沒有與香港簽訂移交逃犯長期協議的任何司法管轄區同樣適用,並符合一般移交的國際做法。現時建議是與這些司法管轄區,按照需要以及互相尊重原則處理個案,現時的修例建議,亦會沿用現有條例及司法互助條例要求的所有保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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