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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保障外商用匯需求 意願結匯便利化

2019-03-2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對於外資關注的結匯、利潤匯出等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25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強調,將保障外商投資企業正常利潤匯出、轉股及清算資金匯出等政策的穩定性,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潘功勝提到,明年1月1日將正式實施的《外商投資法》中提到,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所得、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匯入、匯出。

潘功勝對此表示,下一步外匯局將繼續堅持市場化原則,不斷簡政放權,深化資本項目改革,提高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一方面,切實保障直接投資外匯登記下放銀行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等便利化措施平穩實施,保障外商投資企業正常利潤匯出、轉股及清算資金匯出等用匯需求;另一方面,研究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框架,推動外商投資管理信息互聯共享,優化外商投資多報合一,便利外商投資企業數據申報,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潘功勝還說表示,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相關標準,中國資本項目已具有較高的可兌換程度,但少數項目仍不可兌換或可兌換程度較低,未來將推動少數不可兌換項目的開放,通過交易和匯兌環節上下游聯動,提高跨境證券交易等項目的可兌換程度。同時,提高可匯兌項目的便利化程度,減少行政審批,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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