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特區政府保安局昨日公布經諮詢後的《逃犯條例》條訂內容,下月三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新方案下,九項涉及商業行為的罪行被剔除、疑人不會被移交。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年二月中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移交範圍擴及內地與台灣、澳門,在港人社會引起了較大的關注,一方面是反對派故技重施,將修訂政治化和「妖魔化」;而另一方面,修訂在部分工商界人士中亦引起憂慮,擔心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執法準則下有可能「誤墮法網」。
而從昨日公布的修訂方案看來,保安局在堅持修例必要性、迫切性的同時,在回應社會特別是工商界的合理憂慮之間,是作出了較好的取捨與平衡的,既有利於完善本港法制、堵塞法例漏洞,同時也有助於條例修訂草案可以早日在立法會得到通過,是一個從善如流、兼顧各方的做法。
事實是,此次有關修訂逃犯移交條例的提出,完全是基於「一條人命」而來。去年二月間,本港一雙青年男女相偕赴台,結果,女子慘死旅館房間、屍藏旅行篋復被棄於荒郊,同行陳姓青年施施然回港。事後,台刑警方面聯繫本港保安局要求協助,但港警方只能以「盜用信用卡」罪名將該名陳某拘捕,偵辦命案無法可依,因案發地點不在港境,進行移交也乏例可援,因為台灣地區不在現行移交範圍內。如此慘死女子家屬呼冤,市民亦紛紛感覺不平,移交漏洞必須堵塞,修例必要性已擺在眼前。
因此,眼前事實俱在,修例是為了彰顯法治和公義,是為了還一名無辜女孩子以法律公道,而絕非什麼「魔鬼在細節」,更不是什麼「為二十三條立法鋪路」。反對派包括部分法界中人,對修例極盡懷疑、歪曲之能事,把矛頭指向內地,《蘋果日報》更危言聳聽日後內地可隨意來港抓人,香港將「滿街逃犯」雲雲。
平日滿口人權法治的反對派,為了抹黑「一國兩制」,是不惜犧牲法律公義和港人社會整體利益的,那怕那名喪心病狂的陳某逍遙法外,那怕香港有可能變成「逃犯天堂」。
而另一方面,由於內地法制及執法上的差異,部分工商界人士出於自保心理,對修例產生了一些顧慮,也是毋庸諱言的事實。對此,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廣泛接觸了商界團體,聽取了他們的意見,作出了必要的考慮。根據昨天公布的修訂內容,現行移交逃犯條例中的四十六項罪行,有九項被剔出了移交的單子之外,移交的「門檻」亦同時提高,只有在港會被判監三年以上的逃犯才會被移交;而且,單一個案禁止政治目的移交,必須符合兩地雙重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一罪不能兩審,不可移交去第三地方等。
毫無疑問,經過公眾諮詢後的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可以堵塞現行條例漏洞、彰顯法律公義、保障港人利益,與任何政治目的完全扯不上關係,市民應支持修例、完善法治。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