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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前總理妻子再添貪污指控 最高或面臨20年監禁

2019-04-10
■羅斯瑪。法新社

■羅斯瑪。法新社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援引「中央社」報道,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妻子羅斯瑪因涉嫌12.5億林吉特的學校工程賄賂弊案,10日再度被指控貪污,但她否認了指控。據報道,若罪名成立,她可能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賄賂金5倍罰款或1萬林吉特刑罰。

據報道,羅斯瑪(Rosmah Mansor)涉嫌在「砂勞越學校太陽能計劃」收受500萬林吉特賄賂,9日被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逮捕,10日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問詢。

根據訴狀,羅斯瑪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於吉隆坡住家向Jepak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經理索賄500萬林吉特,業者無須競標即能取得馬來西亞教育部通過,369所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板工程,總值達12.5億林吉特。

報道稱,羅斯瑪罪名若成立,可能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賄賂金5倍罰款或1萬林吉特刑罰。

羅斯瑪2018年也被指控涉嫌7097750林吉特的洗黑錢等17項罪名,成為馬來西亞史上首位遭控告的前總理妻子,但她否認所有指控,案件仍在審理。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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