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黃寶儀 廣州報道)《廣州南沙開發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制度創新促進試行辦法》(下稱《辦法》)16日正式發佈,這是全國首個《制度創新促進試行辦法》,且首次從政府層面提出了制度創新的定義、主體和涵蓋領域,這將進一步激發南沙創新活力,為建設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提供保障。
記者在16日舉行的自貿區南沙片區四周年重大制度創新成果專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辦法》最大特色就是「鼓勵創新,以規範促發展」。據南沙創新工作局介紹,《辦法》鼓勵更多社會主體參與制度創新,拓展了制度創新主體的外延,不僅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制度創新探索和實踐,也鼓勵個人提出制度創新意見和建議。
同時,《辦法》提出一系列激勵創新的舉措,包括對制度創新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探索建立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激勵機制和職務發明激勵機制,將制度創新成果的評選評定與黨政機關年度績效考核掛鉤等。為減免創新主體因創新承受的不當壓力,《辦法》建立了創新容錯機制,將容錯免責具體化、條件化,鼓勵創新主體勇於探索、敢於擔當。
上海財經大學自貿區研究院研究員、南沙制度創新評估項目組副組長牛志勇認為,《辦法》出台彌補了制度創新在評價篩選和管理體系建立上的空白,從政府部門的工作職責、制度實施的基本程序、激勵保障和監督措施等方面給予了更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制度創新給予保障,從而促進創新制度在產生、實施和監管過程中得到更好促進。《辦法》出台將進一步激發南沙創新活力,為南沙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創新之城、機遇之城,加快建設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和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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