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關 昭
特區政府決定將已經拖延一個半月的修改移交逃犯條例草案「直上」立法會大會,下月十二日恢復二讀辯論。這一決定,不僅有助問題解決,而且夠承擔、有義氣。
此話何解?事實是,如果特區政府不是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即負責這一條草案的官員,在與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磋商後去信立會秘書處提出恢復二讀,則「直上」這一個「波」就會交到內會主席李慧琼手上,在內會必然又是一場「大龍鳳」。
而且,草案跳過法案委員會「直上」大會,甚至如個別議員所言,先解散法案委員會,在立會議事規則和程序而言,都不是一件「小事」,而且不能否認還會有「後遺症」。如果以後反對派「破碗破摔」、「東施效顰」,條條草案都這樣做,都不經法案委員會先討論就「直上」,那大會又如何吃得消?立會審議和立法功能也必受影響。
在此情況下,正如議員謝偉俊所言,政府「攬上身」,由保安局長提出恢復二讀,一則未違議事規則,二則也幫了內會一個大忙,最少可以減少一兩場「肢體衝突」,石禮謙的心臟可以少受一點「考驗」。
另一方面,正如葉劉淑儀在電台節目中所說,移交逃犯條例的爭議對政府和各方均已造成困擾和傷害,越早解決越好。
據基本法規定的行政主導體制,特區政府是有責任拿出辦法解決此一困局的,眼前,「直上」立會就是唯一可行的解決辦法。
無疑,條例草案「直上」大會,而且在建制派議席佔優的情況下得到表決通過,也並不等於問題就可以得到徹底解決。抗中亂港的反對派是不會「放下屠刀」的,美國右派勢力也不會讓香港特區有好日子過,但搗亂歸搗亂、干擾還干擾,特區政府必須堅決依法施政,包括修改移交逃犯條例,那是不容置疑的。
(來源:5月21日大公報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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