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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殺害小學生案宣判 被告黃一川一審被判死刑

2019-05-23
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宣判黃一川故意殺人案(上海傳真)

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宣判黃一川故意殺人案(上海傳真)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3日)公開宣判「6.28」浦北路殺害小學生案,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黃一川判處死刑。據披露,黃一川曾在上海、廣州等地拍攝多所小學、幼兒園照片,選擇作案目標。經鑒定,被告人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去年6月28日,上海市世界外國語小學門外不遠處發生血案。1名男子持刀尾隨、砍傷該校3名學生及1名女性家長,致2人死亡、2人輕傷。上海一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一川因自認為遭到他人的欺辱和傷害,遂產生殺害無辜兒童以泄私憤的歹念。

2017年3月至10月,黃一川先後在上海、廣州等地拍攝多所小學、幼兒園照片,選擇作案目標。次年6月黃一川再次來滬,通過反覆實地觀察,最終決定以上海市世界外國語小學的學生作為作案目標。28日,黃一川攜帶事先準備的不鏽鋼斬切刀至該校附近駐足窺探,伺機作案,最終導致慘劇發生。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黃一川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黃一川系有預謀、有準備地在校園附近針對無辜兒童實施嚴重暴力,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黃一川雖經鑒定患有精神疾病,被評定為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鑒於其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且其精神疾病對其作案時辨認、控制自己行為能力沒有明顯影響,故應依法予以嚴懲,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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