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海外網報道,28日一早,台灣各大主流媒體均報道了「4名台籍嫌犯將被遣返大陸」的消息。台當局又跳腳,急著找對方要人。
據台灣「中央社」28日報道,捷克警方根據中國大陸方面申請的通緝令,於去年(2018年)年初逮捕8名台籍詐欺嫌犯。他們涉嫌利用網絡電話向中國大陸民眾進行詐騙,金額高達100萬歐元(約人民幣772萬元)。經捷克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其中4人將被遣送中國大陸。
目前,「台駐捷克代表處」已向捷克政府展開交涉,期間還向中國大陸「潑髒水」,稱大陸「長期忽視人權」,應將這些涉案台籍嫌犯遣返台灣接收司法調查。
然而,台媒透露,在中國政府向捷克法院提出引渡受審的要求後,布拉格高等法院法官決定採信中方「公平審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證,因此裁定,將其中4人遣送至中國大陸。
對於台當局的「窘境」,島內網友既無奈又感慨:「世界各地都在搶人才,只有台灣在搶詐騙犯。」
近年來,雖然台當局多次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但台籍詐騙犯在境外被捕的消息還是層出不窮。每逢有台籍嫌犯被遣送大陸,台當局也總是忙著「搶人」,卻並未真正採取法律措施,思考如何避免不法行為再次發生。台陸委會甚至抱怨,部分台籍嫌犯在陸受到判決,最長超過10年刑期。
據了解,台灣對於電信詐騙沒有單獨「立法」,而是以普通的「欺詐罪」來審判,最高刑期是5年;如果在大陸,詐騙罪最高為無期徒刑。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愈演愈烈,而以往被遣返回台灣的犯罪嫌疑人,並未得到嚴厲懲治,被輕判甚至無罪釋放,許多人又重操舊業。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曾呼籲,要堅決打擊各類電信詐騙活動,依法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保護兩岸人民的財產安全。民進黨當局不應該罔顧受害人的正當權益,縱容支持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打著所謂「人權」的幌子,企圖幫助犯罪分子來逃避法律的制裁。這樣只能繼續貽害兩岸同胞,也貽害國際社會。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