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在恩施州的街頭,掃黑除惡的宣傳標語隨處可見——「嚴厲依法清除村霸、街霸、市霸」。
據新京報報道,2010年,恩施籍男子嚴金因暴力討要賭債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但嚴金實際在獄內服刑僅6個月。
記者了解到,當地多名公安人員涉嫌為嚴金違規獲批監外執行,提供記功嘉獎「一條龍」服務,為其減刑。
2018年4月11日,恩施州成立「4·11專案組」,對建始縣嚴金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立案偵辦。與此同時,恩施州打掉嚴金涉黑惡團伙的「保護傘」「關係網」,立案審查調查28人。
根據恩施州紀檢監察部門通報,包括建始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林在內,多名公安人員、一名縣檢察院起訴科科長相繼被採取留置措施。
2019年5月15日,恩施州紀委監委網站宣布,恩施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范榮接受調查。
2019年5月22日,建始縣委政府回復新京報記者,對於黑惡勢力,當地始終站在政治的高度和人民的立場上,堅持「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始終保持掃黑除惡高壓態勢。堅決剷除黑惡勢力保護傘,按照「鐵案」的標準,堅決依法、精準、安全「打傘」,毫不手軟。
討要賭債起糾紛 當街致人死亡
建始縣城區中百倉儲超市附近,有一家著名的酒吧——「華爾街酒吧」。酒吧當初營業時,是建始縣少有的夜場之一,生意熱鬧。
酒吧實際控制人是外號「金老大」的嚴金,又名金文化。
一名同村人向新京報記者形容,嚴金身材微胖,戴着眼鏡,說話有點結巴,給人印象偏斯文。
1986年2月,嚴金出生於恩施州建始縣長梁鄉一戶農民家庭。父母依靠開商店、外出打工維持生計,家中還有一個姐姐。
他的父親金啟祥回憶,嚴金是初中文化,輟學後在鄉里的鞋廠上班,後來跟隨父母去福建打工。七年後,一家人搬回長梁鄉,用積攢的錢購置了房屋。嚴金頭腦精明,善於做生意,通過承攬土方工程,建路修橋,積累財富。
工商資料顯示,2010年4月,24歲的嚴金以父親的名義注資2000萬元,成立永佳汽車租賃公司。嚴金結婚後,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改為妻子譚某。
據記者探訪了解,嚴金在當地堪稱一霸。一名建始縣公務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嚴金在當地開設賭場,放高利貸,有的警察也去賭博,嚴金藉機與他們發展人情往來關係。
另一名同鄉稱,鄉里要蓋水泥廠,廠長想強佔他們家的土地,在嚴金的幫助下,廠長找來十幾個小混混,穿上特警服,手持砍刀,到家裡恐嚇他們。他們害怕,只好以遠低於市場的價格,與水泥廠簽署了土地出讓協議。
「金老大」第一次被捕是2010年,再次被抓,轟動了整個縣城。2018年1月起,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次月,恩施州要求全州上下深入貫徹,開展線索核查。
新京報記者得到的信息顯示,2018年2月初,因收到群眾舉報線索,多位辦案骨幹組成專案組,對嚴金涉黑團伙「保護傘」問題線索展開核查。
多名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證實,事實上,從2012年起,恩施州公安局開始複查全州案卷,特別是對減刑、變更強制措施以及不予立案或撤案的案件,調查被告人是否與司法人員存在利益輸送。「最先複查的是建始縣。」一名接近警方的人士說。
通過查閱卷宗,辦案人員發現,2010年12月,嚴金因暴力討要賭債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嚴金被收監於建始縣看守所後,獲得監外執行並減刑1年,實際在獄內服刑6個月。《恩施日報》報道稱,紀委監委辦案人員認為,公然在大街上殺人僅服刑6個月,令人震驚,背後肯定有問題。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2010年12月24日21時許,因討要賭債,嚴金與同鄉村民任某在電話中發生爭執。約定會面地點後,任某攜帶菜刀在建始縣新馬路附近等待嚴金。嚴金攜帶水果刀乘坐朋友的車趕來。
判決書顯示,兩人先進行言語挑釁,繼而相互靠攏。在靠攏過程中,兩人均持刀具向對方砍擊,雙方均身中數刀。任某被刺穿左肺下葉質穿心臟左室底部,失血性休剋死亡。嚴金的損傷程度為重傷。
但據死者家屬講述,當時任某從嚴金的賭場逃出來,嚴金在後面追趕,致命一刀從身後捅入。金啟祥的回憶更接近判決書,他描述道,趕至醫院時,他看見兒子被砍了三十多刀,渾身是血,頭部太陽穴有多處刀傷,鼻尖被砍掉,兩根手指斷了,「任某當時在街上死掉了,沒來得及搶救。」
2011年10月27日,建始縣檢察院指控嚴金犯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同年12月9日,建始縣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刑事訴訟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判決書顯示,建始縣法院認為,嚴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人死亡,考慮到案發後委託他人代為投案,屬於自首;與被害人家屬就民事賠償達成協議並已履行,有悔罪誠意;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過錯,致被告人重傷,綜上可對嚴金減輕處罰。
法院稱,雙方因賭債發生糾紛,均不具有正當性,均具有傷害對方的故意,二人屬相互鬥毆行為,故不採納辯護人關於被告人屬於防衞過當的意見。
嚴金的姐姐告訴新京報記者,案發後嚴金重傷昏迷了一個星期,醒來很後悔,當時與任某家屬協商,賠償36.5萬元,嚴金後來主動多賠了3000元。兩家人達成協議後,任某的妻子樊某向其簽署了一份諒解書。
新京報記者得到的諒解書顯示,樊某認為,嚴金已按協議支付了補償款,綜合考慮案件起因,對該案不再控告,希望司法機關依法從寬、從輕處罰嚴金。
不過,根據《恩施日報》報道,嚴金案專案組認為,該案量刑過輕,存在諸多疑點。例如,檢察機關起訴期間主動補充偵查認定投案自首不合常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判刑三年半明顯偏輕。
根據官方通報,自2018年4月11日,恩施州成立嚴金案的「4·11專案組」以來,根據警方通報,經查,嚴金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涉及24起刑事案件,抓獲48人。
根據建始縣委的說法,由於嚴金故意傷害致死任某的案子出現新的證據,已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該案預計今年7月中旬公開開庭審理。
公安副局長涉嫌親自辦理虛假病歷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在嚴金一案中,當地多名公安人員涉嫌為嚴金違規獲批監外執行,提供記功嘉獎「一條龍」服務,為其減刑。
根據《恩施日報》報道,辦案人員發現,嚴金的監外執行之所以被批准,是因其身患空洞型肺結核,但後來被刑拘時的體檢報告顯示沒有空洞型肺結核留下的鈣化造影。
建始縣政府一名內部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案發後,縣防疫站、醫院人員均被一一調查,當日值班醫生對紀監委稱,被看守所帶至醫院的「嚴金」,根據胸片結果,確實身患肺結核。實際上此人不是嚴金本人,該醫生也未核驗身份。
專案組查明,建始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林、看守所原所長汪大勇在明知嚴金沒有患空洞型肺結核的情況下,親自將嚴金從看守所帶至醫院辦理虛假病歷,並以虛假證明獲得暫予監外執行審批手續。
公開資料顯示,楊學林被譽為「恩施土家族刑偵精英」。2018年6月29日,楊學林接受調查。一名熟悉楊學林的接近警方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楊學林有十餘年的刑偵經驗,自恃反調查經驗豐富,「他是昂首挺胸走進留置點的,一開始對抗調查,一言不發。被留置三個月後,辦案人員拿出嚴金的肺結核胸片,他才開口配合。」
上述接近警方人士透露,辦案人員發現,楊學林利用微信與5名本地商人存在頻繁小額轉賬,其中包括嚴金。感到不對勁後,專案組經過調查,確定了雙方的行受賄關係。「目前經過調查,嚴金請託楊學林的金額約60萬元。」
根據恩施州紀檢監察部門的通報,2018年12月,楊學林被雙開。通報顯示,楊學林涉嫌徇私舞弊罪,暫予監外執行。
楊學林落馬同日,建始縣交警大隊原大隊長、看守所原所長汪大勇被調查。新京報記者得到的信息顯示,汪大勇亦與嚴金存在利益輸送。建始縣委就此回復,目前汪大勇案仍未判決,嚴金行賄的金額不便透露。
另據官方通報,嚴金的保護傘為其提供記功嘉獎「一條龍」服務,使其減刑一年。
新京報記者查詢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並未搜到有關嚴金案的任何裁定。根據該網站上註明的規定,凡涉及此類案件,一律應在立案後將減刑、假釋建議書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等材料依法向社會公示。
除以上兩項外,嚴金出獄後,也得到多方「關照」。
《恩施日報》報道稱,嚴金出獄後,在社區矯正期間,犯下一起非法拘禁案。但該刑事案件立而不偵,超期三年壓案不訴,刑事案件降格為行政案件。這起「壓案」或與建始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劉輝、花坪派出所教導員劉靜相關。
根據官方通報,劉輝曾擔任建始縣公安局看守所所長,在任職期間,明知他人涉嫌犯罪,故意包庇致使犯罪嫌疑人未被及時追究法律責任,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建始縣政府內部人士透露,花坪派出所教導員劉靜,負責為嚴金「擺平」日常的麻煩。「劉靜職位不高,權力很大。他可以決定哪一天去賭場抓人,就提前電話通知嚴金。」官方信息顯示,劉靜曾與嚴金一起做生意、放貸、賭博、旅遊。
上述政府信源透露,專案組調查發現,劉靜還參與過洗錢。「一開始對劉靜進行了處分,後來深挖下去,發現他有犯罪情節。」
2018年9月,恩施州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州公安局副局長王志華介紹,此二人亦是嚴金的保護傘。
另據官方通報,為嚴金畸輕追訴的保護傘,還有建始縣監察委原委員蔣明輝。公開資料顯示,蔣明輝曾任建始縣人民檢察院偵監科科長、公訴科科長、檢委會專職委員。根據通報,目前他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此案正在審理中。
2018年12月13日,恩施州紀檢監察部門發佈通報稱,近日,建始縣公安局11名幹警主動到縣紀委監委說明違紀問題,爭取從寬處理;另2名幹警主動到縣紀委監委投案自首。
新京報記者得到的信息顯示,這13名幹警中,其中有一人已經查明涉及嚴金案,其他人的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目前尚未有定論。
2018年9月6日,在恩施州公安局舉辦的首次掃黑除惡新聞發佈會上,州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王志華稱,對於嚴金及其保護傘的案件,根據一案三查的要求,更多保護傘未來會浮出水面,「恩施公安局要從中反思,整肅隊伍。」
深挖幕後保護傘關係網
由4·11專案引發的,是恩施官場更大的地震。
2019年5月15日,恩施州紀委監委網站發佈通報稱,恩施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范榮接受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11月,范榮曾擔任建始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4年3月,范榮升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至此,包括范榮在內,建始縣連續三任公安局局長全部落馬。新京報記者獲悉,三任公安局長的案情均與涉黑有牽連。其中,除范榮外,另兩任公安局長的案件與嚴金涉黑案間接相關。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3月至11月,鄭孝文擔任建始縣公安局局長;接任鄭孝文的是范榮,范榮調任恩施州兩個月後,2014年5月,師洪鋼任縣公安局局長。
此三人在半年內相繼落馬。
一名接近辦案組的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師洪鋼是建始縣看守所原所長汪大勇的保護傘,汪大勇被留置的三個月中,師洪鋼預感下一步將指向自己,每日坐立不安,遂最終選擇投案自首。「自首的前一天,師洪鋼從外地出差回到家。第二天早晨,他未在局裡露面,而是主動去了州紀委投案。」
熟悉師洪鋼的人士稱,其刑偵經驗豐富,曾立過三等功,「有一次逃犯從懸崖跳過去,他也跳過去,臉險些觸到崖底的亂石。」
上述信源亦透露,建始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劉輝的案件則指向鄭孝文。2019年5月10日,鄭孝文在利川市法院受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范榮落馬2天後,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利川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劉勇被查。劉勇的履歷顯示,他曾擔任建始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前腐後繼,這觸發了當地警界的議論與震驚。」一名當地媒體人評價道。
2019年5月22日,建始縣委宣傳部回復新京報記者稱,對於黑惡勢力,當地始終站在政治的高度和人民的立場上,堅持「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始終保持掃黑除惡高壓態勢。堅決剷除黑惡勢力保護傘,按照「鐵案」的標準,堅決依法、精準、安全「打傘」,毫不手軟。
根據建始縣官方提供的數據,2018年度,建始縣掃黑除惡成效位居全省第24位,社會治安滿意度全省第20位,公正執法滿意度全省第14位。
據建始縣政府一名內部人士講述,由於吸取嚴金案的教訓,2018年下半年,恩施州公安局再次主持對全州案卷進行異地交換複查,力求找出問題案件,深挖幕後的保護傘、關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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