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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在美興訟 控「華為禁令」未審先判違憲

2019-05-29
華為在美提起訴訟,控告「華為禁令」未審先判違憲(新華社資料圖)

華為在美提起訴訟,控告「華為禁令」未審先判違憲(新華社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27日刊發華為公司首席法務官宋柳平的署名文章稱,華為已提起訴訟並將於周二提出簡易判決動議,要求法院宣布《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違憲。該禁令是典型的剝奪公權法案,違反了正當司法程序。

美國憲法禁止國會通過任何剝奪公權法案--即未經審判就對個人或團體施加懲罰的法案。但是去年夏天,美國國會通過了一項針對華為的剝奪公權法案。宋柳平指出,《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9NDAA)對某些華為設備實施了廣泛的禁令:聯邦機構不能從華為採購設備,與聯邦政府簽署合同的實體不得使用華為設備,而且接受聯邦政府資助和貸款的實體也不能使用政府資金購買華為設備。

宋柳平認為,該法案在未給華為提供任何反駁或免受指控的情況下,未審先判,直接並永久性適用於華為,「卻沒有給華為任何機會針對這些指控提出抗辯,沒有給華為任何機會提供反駁證據,也沒有提供一個不偏不倚的程式來發現真相。該法案直接判定華為有罪,對華為施加了大量限制措施,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將華為趕出美國市場。」宋柳平認為,這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是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希望美國法院能和處理以前的剝奪公權條款和違反正當程式案件一樣,宣布「華為禁令」違憲並禁止執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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